尚易:
您好,我机关于2023年3月1日收到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申请公开的内容为“《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郎溪县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宣政复(2020)38号)”。现答复如下:“《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郎溪县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宣政复(2020)38号)”文件已发送至您邮箱51997904@qq.com,请及时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