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张** 工作单位 昆********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1********
电子邮箱 211******** 邮政编码 215********
联系电话 138******** 传真 无********
联系地址 江********
申请日期 2019-11-13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申请公开郎溪县康寿药店出售假药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郎食药监药罚〔2018〕6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自身生活需要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回复类型 同意公开 回复时间 2019-11-27 15:47:47
回复内容 2019年11月27日,我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联系地址,将郎溪县康寿药店出售假药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纸质版邮寄出。申请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