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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251796/201902-00014
组配分类: 备灾管理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层转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资源普查的通知 文号: 郎安办〔2019〕1号
生成日期: 2019-02-01 发布日期: 20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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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备灾管理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层转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资源普查的通知
文号: 郎安办〔2019〕1号
生成日期: 2019-02-01
发布日期: 2019-02-01
层转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资源普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01 00:00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乡镇、开发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资源普查的通知》(皖安办〔2018〕8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

一、按时全面开展普查工作。

按照“皖安办〔2018〕86号”通知明确的普查对象和要求开展的普查内容,自2019年1月份开始普查工作, 4月底结束。各单位通过登录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网上办事”栏目,选择右下方“信息系统”,根据填报单位类别选择“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政府端(含部门、街道、开发区、行政村、事业单位等)/企业端/机构端(含应急队伍)”登录,进入后选择“应急管理”中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表填报,具体操作见《用户手册》(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帮助”一栏下载)。

二、做好各阶段应急资源普查填报工作。

(一)2019年1月底前须完成的应急资源普查填报。

1、县安监会同政府应急办,填报县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政府应急物资。

2、县安监、发改、交通运输、住建部门,填报本部门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3、县供电公司、中石化郎溪分公司、中石油郎溪分公司等按省公司要求,负责组织本系统各单位填报企业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两客一危”、供电、城市供水供气供暖行业企业,填报企业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5、消防救援大队,填报本队伍应急信息。

(二)2019年2月底前须完成的应急资源普查填报。

1、县经信委、公安、国土、水利、文旅、市监、粮食、人防、发改委、林业、气象、地震、邮政公司,填报本部门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2、开发区填报管委会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3、通讯、铁路运输、电力生产行业企业,填报企业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4、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民爆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填报企业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5、4A级及以上风景区(景点),填报本景区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6、其他应急救援队,填报本队伍应急信息。

(三)2019年3月底前须完成的应急资源普查填报。

1、乡镇填报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民爆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填报企业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非企业)填报本单位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4、其他风景区(景点)填报本景区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四)2019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应急资源普查填报。

1、行政村(社区),填报本村/社区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2、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企业,填报企业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3、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应当编制应急预案的部门、单位和企业填报相关应急预案、应急物资。

4、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的普查填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本次普查正值机构改革的关键时期,又是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与应急任务十分繁重,但建立健全应急资源数据库又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填报工作按时完成。

(一)直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本部门下属单位及监管行业(领域)企业,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的普查填报工作。

(二)安监要充分发挥协调沟通作用,积极推进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的普查填报工作。

(三)各有关在郎中央和省属企业要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的普查填报工作。

(四)各应急队伍要认真、及时、完整填报本队伍应急信息。

)相关部门、单位如果已有应急平台,可与省应急厅联系,通过技术措施将相关应急资源导入省应急厅应急平台。

)各单位以填报时的应急资源信息为准,因机构改革涉及预案、物资、队伍变动的,请及时修改后续报。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普查工作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联系人。其中,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在有关中央和省属企业请于2019年1月7日前将普查工作责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报安办(lxaj7028550@163.com)集中报市安监局

)普查工作责任人、联系人负责有关应急资源信息的采集、审核、报送、联络等工作,并对相关内容信息进行更新维护。普查工作责任人、联系人变动的请及时告知安办。

)省应急资源普查工作联系人及电话:何洪瑞,0551-62999984;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技术联系人及电话:朱术训,0551-62998269;平台填报工作政府交流QQ群:210040670。

应急资源普查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张军明7028550。

 

附件:普查工作责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郎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12

  

 

 

 

附件

 

普查工作责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部  门

人  员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QQ号

 

责 任 人

 

 

 

 

 

业务联系人

 

 

 

 

 

 

宣安办【2018】79号 附件 皖安办【2018】86号 20181229(1).PDF

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资源普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