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健办〔2019〕7号
关于举办“体彩杯”郎溪县第十届石佛山登山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实施《关于开展2019年郎溪县全民健身活动的通知》(全健委〔2019〕1号),推动全民健身工程,丰富全县人民的业余生活,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体彩杯”郎溪县第十届石佛山登山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郎溪县全民健身委员会、姚村乡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郎溪县教体局、郎溪县体育总会
协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团县委、县卫健委
文旅委、县广电台、县长跑协会
冠名单位:中国体育彩票
二、时间和地点
2019年10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在姚村乡观天下景区南大门举行。
三、比赛线路
从石佛山南大门广场出发,经山腰停车场继续沿水泥路前进,至石佛山天王殿为终点,行程约3公里。
四、参赛条件
1.身体健康,无不适疾病及病史;
2.60-18周岁(1959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
3.凡郎溪户籍(以身份证为准)均可报名参加,非郎溪籍人员凭工作单位证明、县人社部门认可的企业用工合同都可报名参加。运动员的健康状况由参赛单位负责把关,运动员资格由竞赛组委会和参赛单位负责审核。
五、参加办法
1.比赛设乡镇组和单位组。
乡镇组:建平镇、十字镇、涛城镇、梅渚镇、新发镇、飞鲤镇、毕桥镇、凌笪乡、姚村乡、开发区组成10个代表队。
单位组:县直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按单位报名参加的所有代表队。
2.乡镇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队参加,县直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组由县直各单位、企业组队参加。
3.各代表队必须报领队1人,联系人1人,乡镇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不少于10人,其中计入团体总分5人(女子运动员不得少于1人),其余人员作为个人参加比赛。县直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组计入团体总分3人(女子运动员不得少于1人),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不计入团体总分评比,个人也可以报名参赛(参赛团体运动员同时计个人名次)。
六、组别与名次
1.比赛分组:本次比赛设乡镇团体、单位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四个组别。
2.比赛采用记名次的方式统计成绩。
3.团体名次:按每队报名时指定参加团体队员到达终点的先后名次之和为准,数字最小者为冠军,依次类推。如名次之和数字相同,以该队个人最好名次在前者确定团体名次先后,依次类推。
4.个人名次:按参赛运动员个人到达终点的先后名次为准。
七、奖项设置
团体奖: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若干名。
个人奖:按男、女实际参加人数的5%、10%、15%比例(不足整数,按四舍五入)录取一、二、三等奖给予奖励。
鼓励奖:所有完赛运动员凭号码布均可领取中国体育彩票赞助价值十元的“顶呱刮”即开票。
八、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负责召开会议,组织安排本单位报名参赛工作,各乡镇负责本乡镇报名参赛工作。
2.各参赛单位于9月20日前,持参赛人员报名表(须加盖参赛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或人社部门认可的企业用工合同,到县教体局体育科报名,联系人:李湘锋,电话:7031091,同时发电子版报名表至如下信箱:17921746@qq.com(统一用excel表格),逾期不予受理。
3.10月8日下午3点在县教体局七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并领取号码布。
4.参赛队员应自行通过正规医院体检,心脏病、高血压等患者不能参赛,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参赛队员的健康负责。
5.各单位参赛运动员于10月10日上午8∶00到观天下景区南大门广场集中,参加开幕式。
6.参赛队员要注意安全,服从指挥,讲究卫生,爱护山林。
7.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各队交通工具、午餐自行解决。
附件:“体彩杯”郎溪县第十届石佛山登山比赛报名表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