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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2086/201910-00041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飞鲤镇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与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0-10 发布日期: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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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252086/201910-00041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飞鲤镇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与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0-10
发布日期: 2019-10-10
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与标准
发布时间:2019-10-10 00:00 来源:飞鲤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文件精神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8138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内容

(一)补贴对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补助对象原则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依据: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要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按原有方式发放补贴资金。按规定已改变用途的耕地,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根据省财政下达我区的资金总量,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全区总补贴面积作为测算基数。

 ()补贴方式:“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采取货币化直接补贴的方式,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广泛宣传农业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补贴政策的认知,为补贴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及信访维稳。

(二)如实核实面积。严格按照补贴依据要求,认真开展补贴面积的统计和核实,编制补贴面积清册,作为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测算和发放依据。确保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无误。若因提供的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等因素,影响全区补贴资金发放的,后果自负。

(三)强化补贴公示。实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要包括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建立健全公示档案。在张榜公示期间,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力量对所有村的张榜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听取农民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群众反映的实际情况修改后再予张榜公布。

(四)健全补贴档案。加强补贴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补贴明细档案,乡镇汇总表与各行政村、组到户清册一致;妥善保管补贴面积、对象、公示资料等档案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