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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1825/201909-00011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计〔2019〕68号
生成日期: 2019-09-23 发布日期: 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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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251825/201909-00011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计〔2019〕68号
生成日期: 2019-09-23
发布日期: 2019-09-23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3 00:00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郎溪县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实施方案》 (郎教体〔2014〕131号) 《郎溪县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教计〔2019〕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秋季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这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在读学生(无学籍或在籍不在读学生不得纳入补助范围)。
    二、补助标准:小学按300元/生.学期,初中400元/生.学期。
    三、相关要求:
    1、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生均公用经费政策性强、资金量大、受益面广,各校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周密组织安排,确保这项惠民政策办出成效。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这项民生政策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2、各民办学校要重视和强化教育事业统计和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学生数与学籍数的统一性。
    3、根据表格要求,请认真核对,学生家长银行卡号信息与持卡人姓名完全一致,代发银行统一为在县农商行开户的存折或银行卡。无学籍和超计划招生的(金桥学校、惠园学校、益化学校小学、初中招生各年级计划分别4个和8个班建制,在班学生人数不突破180人和400人)学生公用经费补助同步发放,资金由所在学校自行解决。10月10日前上报给基础教育科刘锡林审核,同步报计财科丁家昌。
    4、各民办学校由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漏报、瞒报,对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追究学校校长领导责任,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