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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1796/201908-00182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工作报告】郎溪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阶段性工作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15 发布日期: 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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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工作报告】郎溪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阶段性工作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15
发布日期: 2019-08-15
【工作报告】郎溪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阶段性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15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政府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坚持高位推动、大力推进,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郎溪县共有高井庙、伍牙山2个国有林场。高井庙林场创建于1964年,下设6个作业队,1988年经县编委核定事业编制128人;伍牙山林场创建于1958年,下设7个作业队,1988年经县编委核定事业编制132人;均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截至2016年底,2林场共有职工265人(高井庙林场137人,其中在职59人、退休78人;伍牙山林场128人,其中在职64人、退休64人)。

2.截至2016年底,两个林场经营总面积36587亩(高井庙林场17780亩、伍牙山林场18807亩);拥有产权总面积38407亩(高井庙林场19600亩、伍牙山林场18807亩);省级以上公益林总面积23086亩(高井庙林场11092亩、伍牙山林场11994亩);活立木蓄积量116610立方米(高井庙林场58856立方米、伍牙山林场57754立方米)。

二、改革成效

 1.核定国有林场职能、性质和人员编制。将高井庙、伍牙山两个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并明确了2个国有林场的主要职能。在册265名职工全部纳入改革范畴,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保障(2017预算经费总计1400万元)。进一步稳定了国有林场干部职工队伍。

 2.科学设岗妥善安置国有林场职工。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201613号)关于改革后的国有林场事业编制缩减45%左右的要求,县编委批复两个林场共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5名(高井庙林场39名、伍牙山林场36名),设置管理岗4个(高井庙和伍牙山林场各2个),技术岗64个(高井庙林场33个、伍牙山林场31个),工勤岗7个(伍牙山林场3个、高井庙林场4个)。采取“竞聘上岗、提前退休、一次性买断”等多种方式,两个林场竞聘上岗117人,提前退休5人,一次性买断1人;上岗人员享受职工“五险一金”社会保障,142名退休职工纳入职工社保,国有林场干部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3.全面审计林场财务资产。对两个林场2007年至2016年间的财务、资产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等暂时无法剥离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建立以人事管理为重点的国有林场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内部管理、资源档案管理、绩效考核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坚持以加强林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大胆启用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政绩突出、职工公信度高的同志,培养走上更为重要岗位。树立“以实绩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在林场干部职工中形成了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5.创新国有林场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打破传统思维方式,创新开展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完善了财务管理、林地管理、护林防火、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公益林管护等一系列经营管理制度,编制了国有林场森林经营草案,健全了科学有序的森林经营管理体系。同时,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将国有林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建设规划,初步实现了“通讯全覆盖、水电供给有保障、林区道路循环畅通”的改革目标。
  
6.夯实国有林场健康稳定发展基础。近年来,两个林场未发生毁林事件、生产安全事故和大的森林火灾,森林覆盖率、活立木蓄积量等实现持续增长。随着改革不断深入,两个林场呈现出经营管理更加科学、资源管护管理更加规范、生态安全保障更加坚实、生态功能更加突出的发展态势。

7.不断加强生态保护。结合扬子鳄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高井庙林场对林区内违建建筑进行了拆除,加强了植被恢复工作。伍牙山林场对林场内采矿点进行了整治和复绿,使林场生态环境得到改观。同时,两国有林场还成立了森林资源管护队,进一步强化防火防盗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三、主要做法

1.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编制《实施方案》。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照国有林场改革目标任务,结合郎溪实际,及时上报了《郎溪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并根据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修改意见,第一时间完善《实施方案》、印发执行。三是制定政策体系。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郎溪县国有林场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三定”方案,拟定了《郎溪县国有林场改革人员安置方案》和《郎溪县国有林场改革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草案

2.广泛宣传发动。一是全面部署。组织学习国有林场改革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二是强力宣传。大力宣传中央6号、省委13号、市委12号文件及全国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广泛宣传改革意义和政策,充分调动国有林场广大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三是强化对接。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到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对接、咨询政策,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到其他县(市、区)考察学习国有林场改革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结合实际,认真谋划。

3.加强督导推进。一是高位推动。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调度指挥,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国有林场,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情况汇报,与林场职工开展座谈,督查指导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要求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认真吃透政策、抓住重点问题、增强推进合力。二是加强调度。明确每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掌握工作动态。三是通力合作。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作为,县直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整体联动,林业部门专班攻坚、抓细抓实,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及时跟踪督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顺利有效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

4.规范工作程序。一是在两个林场对在册的123名职工基本情况初核的基础上,县人社局、编办、林业局于2017616 日—17日集中对初核的职工基本信息进行了会审,明确界定了两场职工的身份,123名职工均符合竞聘上岗条件,并于201762729日分别在两个林场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二是两个林场265名职工工资人社局初核后,分别在两个林场予以公示,征求意见。三是将《郎溪县国有林场竞聘上岗实施方案》、郎溪县国有林场改革人员安置方案》草案于201762729日分别在两个林场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少数林场干部职工对政策理解不透彻,认为入编后,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在林场经营管理、发展等上主动谋划不够、推进不够;二是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仍然较为落后;三是采取“超编运行”方式安置富余职工,无空余编制安排招录计划,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困局短期难以解决;四是随着林地附加效益的提高,周边百姓蚕食林场林地现象较为普遍,矛盾纠纷不断,监管难度加大。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结合国有林场改革,紧紧抓住生态保护工作重心,不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改革成果。

2.进一步完善林场内部管理、生产经营、生态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及时化解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林场管理运营水平和职工业务能力。

3.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合作,为国有林场改革做好保障工作。

4.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保为先、生态优先、分类经营、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方针,全面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及时解决国有林场改革后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生态保护工作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