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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251796/201905-00128
组配分类: 措施及成效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印发郎溪县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财金〔2019〕70号
生成日期: 2019-05-13 发布日期: 2019-05-13
关于印发郎溪县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3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郎溪县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现将《郎溪县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5月10

  

郎溪县开展非法集资风险

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宣城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处非〔20195号)要求,定于20195月至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和广告咨讯信息排查整治活动(统称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为做好我县专项排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强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坚持将清理排查与依法打击相结合,从源头切断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讯传播途径,推动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抓细抓实,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确保我县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实效。

二、任务分工

按照“突出重点、齐抓共管、积极稳妥”工作原则以及属地管理职责,由各乡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组织对辖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摸排整治。为摸清风险底数,客观研判非法集资形势,确保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现将具体分工如下:

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抓好排查清理各项活动。

县发改委负责对其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排查。

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分别负责对各自审批管理的民办院校、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排查。

县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进行排查。

县住建局负责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排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进行排查。

县商务局负责对商品现货市场进行排查。

县供销社负责对供销系统的信用合作资金互助社进行排查。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排查。同时作为广告业务的主要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查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违法行为。对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依法停止其广告宣传,对性质严重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采取约谈、函告、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等管理措施。

县金融监管局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交易类场所、典当、融资租赁进行排查。同时协调推进各地各部门进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排查。

在现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下,县金融监管局、县银监办负责对P2P网络借贷机构进行排查;县人行、县金融监管局负责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机构进行排查;县金融监管局牵头负责对股权众筹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进行排查;县人行负责对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排查;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做好排查配合工作。

县处非办负责全县专项排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各类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线索,协同相关部门做到早处理、早解决,防止风险扩大。

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的优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切实有效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活动开展。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民间投融资、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众筹、私募股权、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涉农、养老、教育、医疗、旅游等领域主体发布的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

(二)重点载体。除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传单、手机短信、户外广告等传统媒体外,特别要重点排查通过互联网(包括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发布的各类融资类广告资讯信息。

(三)重点区域。重点针对商场、超市、城镇市场、农村集市、大型居民区、公园、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间等人员密集或流动性较大的区域加强排查。

(四)重点内容。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黑恶势力。结合我县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看重点排查主体是否存在黑恶势力支持,尤其查看是否涉及“资金霸”情况。

排查含有或涉及“投资理财”“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资产”“加盟积分”“养老投资”等内容,宣传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内容的广告。关注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的虚假违法广告。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30日至510日)

根据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开展涉嫌非法集资排查整治活动通知精神,制定我县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部署排查整治工作。

(二)活动实施阶段(510日至620日)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社会面排查、行业排查、发动公众举报、大额及可疑资金交易监测等多种措施,全面摸清非法集资风险规模、案件数量、隐案情况、区域分布、发案特点等底数。建立风险台账,全面掌握风险底数。

(三)总结汇报阶段(620日至621日)。

各乡镇、有关部门将专项排查活动开展情况及风险清理成果量化统计,注意收集保存影像、照片等活动资料。随时报送工作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和处置措施至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挥,明确在清理排查、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和任务目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好辖区内专项排查活动。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合力。同时,专项排查活动要注意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衔接,协同推进。

(二)强化维稳,制定完善预案。要从严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加强信息研判和风险评估,制定应对预案和接访口径,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乡镇、开发区要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对预案,明确重大风险应对的责任主体、触发情形、风险评估、响应处置等内容和措施,力争在风险爆发后最短时间内作出反应,防止个案风险蔓延、交叉感染,并推动实现监测预警、协调行动、风险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常态化,有效防控处置风险。

(三)认真总结,及时梳理反馈。要加强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风险管理台账,并提出应对化解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请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填写非法集资排查风险管理台账、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总体情况统计表、重点风险线索统计表、“无非法集资地区”统计表、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统计表(附件12345),

以上附表以及工作总结,于620日前报送至县处非办。

联系人:田勇,联系电话:7012067,电子邮箱:lxxjr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