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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1796/201908-00204
组配分类: 保障政策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2018年宣城市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03 发布日期: 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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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保障政策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2018年宣城市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03
发布日期: 2019-08-03
关于印发《2018年宣城市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3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文旅委(文广新局)、财政局,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现将《2018年宣城市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日        

 

2018年宣城市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实施办法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 26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宣政〔2018〕 15号)和安徽省文化厅、安徽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2018年安徽省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实施办法》,现就我市2018年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着眼于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基本职能作用,坚持设施完善和运行管理并重,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深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设施免费开放。

二、目标任务

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三、实施内容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免费提供。其中,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随社会发展、政府财力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长而发展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1.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数字文化服务、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2.文化馆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民间文化传承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3. 文化站免费开放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4.博物馆免费开放包括:常设展厅、临时展厅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开展固定时段的免费讲解以及讲座、宣讲、青少年教育、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免费提供包裹寄存柜、参观路线图、宣传资料等。

四、资金筹措

2018年,全市7个公共图书馆、7个文化馆、8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6个博物馆全部免费开放。地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50万元,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按照免费开放运行情况、接待参观人次、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补助标准。

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含辖区)免费开放所需经费,中央财政按补助标准负担50%,市级财政负担50%;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含县改区)免费开放所需经费,中央财政按补助标准负担50%,其余部分省级财政负担50%,县级财政负担50%。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公益性文化单位,进一步完善免费开放工作领导机制。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严格遵守免费开放工作要求,落实政策措施和配套资金,确保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管理创新。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要围绕基本文化服务功能,精心设置服务项目,打造特色品牌,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和服务效能。省级馆、市级馆、等级馆(站),要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结合“三馆联盟”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同时积极探索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等工作。

3. 加强经费统筹。各级财政部门将支持免费开放工作与建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机制紧密结合,确保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4.加强督查考核。各地文化、财政部门要依据《安徽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文财〔2017〕66号),加强监管。对照免费开放基本内容、年度目标任务和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服务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要认真对照服务标准,针对本地本单位实际,补缺补差,提能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