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机构> 政府组成部门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7000/202403-00019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郎溪县水利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7000/202403-00019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郎溪县水利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郎溪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11:06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水利工作政策,起草全县水利系统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战略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等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和相关标准,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河道采砂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按规定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闸安全监管。

(十一)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三)负责全县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及对外交流。

(十四)负责洪水干旱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县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的收发处理、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2.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拟定和执行。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3.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非税收入管理等工作。

4.承办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基建监督股

1.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组织实施中央及省、市、县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3.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4.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河流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

5.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6.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7.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安全监管。

(三)综合管理股

1.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等相关水保工作。

2.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3.负责指导下属管理处和乡镇水利(中心)站工作。

4.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

(四)水政水资源股(水政监察大队、节约用水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1.起草全县水利系统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水利工作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办水事纠纷、行政诉讼和普法教育等工作。

2.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

3.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4.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6.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水资源调查与评价、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有关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7.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参与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

郎溪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宗斌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72号

邮编:242100

联系邮箱:lxxswjbgs@163.com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563-701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