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8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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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郎溪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2019年5月15日
郎溪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
我县2019年汛前调查共排查出全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分布于姚村乡;地质灾害隐患类型为崩塌、泥石流。威胁群众8户20人,潜在威胁财产175万元。(见附件)
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我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在姚村乡,其分布情况如下:
郎溪县2019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序号 |
类型 |
地 址 |
坐 标 |
东经 |
北纬 |
1 |
崩塌 |
姚村乡四青村塘一组 |
119°04′27″ |
30°49′13″ |
2 |
崩塌 |
姚村乡潘村村潘世堂房后 |
119°05′16″ |
30°54′08″ |
3 |
崩塌 |
姚村乡妙泉村刘家冲组 |
119°00′54″ |
30°51′09″ |
4 |
崩塌 |
姚村乡潘村村潘村组 |
119°05′17″ |
30°54′09″ |
5 |
泥石流 |
姚村乡妙泉村红星组 |
119°01′58″ |
30°52′51″ |
6 |
泥石流 |
姚村乡潘村村杨村组 |
119°04′39″ |
30°54′07″ |
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治区域:学校、村庄集镇、工矿企业、居民区等人口稠密地区;矿山采空区、尾矿和废渣堆放点;重要公路、铁路路段。
三、重点防范期
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主要为崩塌、泥石流,其最主要的诱发因素是降雨(尤其是强降雨和台风暴雨),因此5-9月汛期是地质灾害防范期,重点防范期为6-8月份。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准备工作,对本区域、本部门管辖范围要有组织地开展汛前或汛期调查排查,摸清隐患点情况。实时注意灾害性天气预报,认真落实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灾后应急调查处置等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及时有序地安排危险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安全避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安全度汛。
四、防灾责任人、监测人
防灾责任人为隐患点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人;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监测和避险原则上主要由当地政府、相关单位和群众共同负责。监测人的选择以受隐患威胁的村委会干部为主体,选择责任心强、有文化知识的村民作为危险隐患点防灾监测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针对6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编制防灾预案、落实监测措施。监测技术方法上,滑坡、崩塌以裂缝位移测量为主,基本方法是设桩观测,监测方法以专人巡查为主。监测频率为每月至少观测一次;主汛期每周至少观测一次;台风暴雨期间要不间断巡查,并做好监测记录。
(二)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县气象局负责,有关预报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及时通知到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相关人员。各防灾责任人要对照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及时做好防灾避险、灾情速报的各项准备工作。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接受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三)宣传培训促规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灾。要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含灾害前兆特征、监测预报、紧急避险等)的培训,不断提高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防灾知识和技术水平,做到防灾制度落实、“两卡”发放到位、监测预报及时、避险有序。通过宣传培训,切实促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四项制度。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巡查制度、监测制度要落实到位。努力达到:“四应有”、“四应知”、“四应会”的基本要求。“四应有”: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监测工具、通讯工具。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应做到“四应知”:应知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路线场所;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掌握“四应会”: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单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五)认真落实“应急预案”、有序地实施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郎溪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汛前和汛期各项应急响应事前准备。明确各自职责,做到响应有序,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安置场所和救灾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灾情险情发生后,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指挥中心要立即启动《郎溪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县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应当会同住建、水利、交运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民政、卫生、公安、应急管理、财政、电力、气象、通信等其他相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当地武警给予支援,并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抢险救灾工作要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当地政府应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稳定群众情绪,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及时部署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或者异地搬迁避让。
县地质灾害防治报警电话:7012505、7012971。
附件:郎溪县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人及监测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