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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766868479L/202506-00002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新发镇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新发镇庄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邀请交易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6-09 发布日期: 2025-06-09
索引号:
11341722766868479L/202506-00002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新发镇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新发镇庄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邀请交易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6-09
发布日期: 2025-06-09
新发镇庄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邀请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9 09:34 来源:新发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1.交易条件

本项目新发镇庄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建设单位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为确保项目工期、质量及造价控制,决定实行邀请交易方式,请收到邀请函的企业(邀请企业:安徽永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毅晨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宣城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易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华砼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的交易,现将有关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2. 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发镇庄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路面破除、恢复,砖砌检查井,污水管网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建设单位要求。

2.2建设地点:新发镇庄沿村。

2.3本项目易控制价:385080.94元;成交价(在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下浮15%):327318.80元。

2.4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预留审计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年,质保期满且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交易、不允许分包。

4. 交易保证金

4.1 交易保证金:无。

5. 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按照交易会签到顺序对响应人进行编号,通过随机摇号依次产生三名成交候选人。响应人仅2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进行摇号;响应人仅有1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成交候选人。结果将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ahlx.gov.cn/)公开指南--部门与乡镇公开导航--新发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板块公示1个工作日。

抽签顺序依次为:第三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候选人。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响应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交易代理机构对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交易文件(一正两副,应分别胶装成册,装入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公章),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

8)银行开户许可证。

响应人提交的简易交易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相关资料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3日15点00分

7.2获取方式:由交易代理机构向邀请单位发布邀请交易文件。

7.3交易文件售价:无。

8.交易

8.1交易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3日15点00分,地点: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8.2 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交易单位,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8.3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邀请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严格按照交易文件中提供的模板制作。

8.4在交易截止前一天,请关注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公示栏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交易单位自负。

8.5交易企业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6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开标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8.7响应人在开标前请自行踏勘现场,工程量根据现场情况按实计量。

 9.成交通知书发放及合同签订

9.1成交人须在代理机构通知1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且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交纳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5%计取、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费用参照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号文)的75%计取。

9.2成交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邀请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9.3 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按成交价与最高限价差异同比例折扣,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10.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先生  

 18156301052  

交易代理机构:安徽轩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话:15155509290

202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