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资金下达转移支付预算情况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2号)等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积极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工作。本次补贴为基层特岗补贴,下达补贴金额共计43860.63元,补贴人数4人。
2.项目实施情况
开发区就业补助资金(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根据要求申请项目预算资金47847.96元,2023年预算下达资金43860.63元。目前已经完成基层特岗补贴,补贴金额共计43860.63元,补贴人数4人。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充实基层人才队伍,为我县县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二、 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3年计划投入47847.96元,实际下达资金43860.63元。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中央预算内下达资金43860.63元,实际使用43860.63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针对转移支付的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指标在县财政管理,县财政和人社根据目标任务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每一个子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监管,做到程序到位,资金使用按照制度执行,实行审核制度。每笔资金的使用由使用单位向县财政申请拨付,县财政对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进度进行把关。按质保量的完成了2023年度的就业创业工作,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的同时,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落实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基层特岗等进一步的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充分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本次补贴为基层特岗补贴,补贴金额共计43860.63元,补贴人数4人。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充实基层人才队伍,为我县县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2号)
2.项目绩效指标
①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基层特岗补贴人数指标值为4人,实际完成值4人;
②产出指标-质量指标
就业补贴发放程序是否规范,指标值是,实际完成值达成预期指标;
补贴发放准确率指标值≥90%,实际完成值≥90%
③产出指标-时效指标
各类补贴发放是否及时,指标值及时,实际完成值达成预期指标;
规定时间内支付是否到位,指标值是,实际完成值达成预期指标;
⑤产出指标-成本指标
基层特岗补贴成本指标值≤47847.96元,实际完成值43860.63元;
⑥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对我县基层特岗人员队伍建设稳定的影响,指标值较高,实际完成值达成预期指标;
对我县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影响,指标值较高,实际完成值达成预期指标;
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相关补助人员待遇保障的可持续影响,指标值较高,实际完成值达成预期指标;
⑦满意度指标
设定一个满意度指标,即补助对象或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指标值≥90%,经过调查,反馈都比较满意。实际完成100%。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8分,其中:资金投入情况15分、资金管理情况35分、产出指标28分、效益指标15分、满意度指标5分。
项目评价: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并达到了预期效果,结果为优,综合评价为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总体绩效指标和目标基本完成,无偏离过大指标,项目预算金额是根据就业中心提供数字编写,资金使用金额是预算股根据社保股提供指标下达。使用单位根据下达指标金额请款并支付。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协调各部门积极参与与及时沟通交流,共同完成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文件要求在相关的平台进行公开。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为加强资金管理、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安排提供依据,力争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为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提供基础保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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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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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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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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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就业补助资金(中央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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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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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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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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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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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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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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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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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执行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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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B/A×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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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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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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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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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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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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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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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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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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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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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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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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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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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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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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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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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合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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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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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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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下达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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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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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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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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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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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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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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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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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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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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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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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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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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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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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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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责任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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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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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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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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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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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2号)等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积极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工作。本次补贴为基层特岗补贴,补贴金额共计47847.96元,补贴人数4人。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充实基层人才队伍,为我县县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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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2号)等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积极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工作。本次补贴为基层特岗补贴,补贴金额共计47847.96元,补贴人数4人。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充实基层人才队伍,为我县县域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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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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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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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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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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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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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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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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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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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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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特岗补贴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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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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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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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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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补贴发放程序是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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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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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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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发放准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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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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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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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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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补贴发放是否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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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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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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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时间内支付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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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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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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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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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特岗补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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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47.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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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60.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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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是根据就业中心提供数字编写,资金使用金额是预算股根据社保股提供指标下达。使用单位根据下达指标金额请款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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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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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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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基层特岗人员队伍建设稳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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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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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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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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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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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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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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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关补助人员待遇保障的可持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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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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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预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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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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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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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对象或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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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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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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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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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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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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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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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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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值设置原则:资金投入情况15分、资金管理情况35分、产出指标30分、效益指标15分、满意度指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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