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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95382012R/202404-00083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消费提示】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提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6 发布日期: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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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95382012R/202404-00083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消费提示】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提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6
发布日期: 2024-04-26
【消费提示】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24-04-26 17:26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五一”将至,节日旅游和食品消费进入旺季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广大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和提供服务,共同守护节日食品安全。

一、致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提示

1.食品选购重质量到正规市场、超市采购食品和原料,适量采购,合理储存。选购时注意查看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是否清楚,不要选购外包装破损和超出保质期的食品。不在无证无照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食品,不购买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不随意采食加工野生蘑菇、野菜野果。

2.外出就餐多留心。消费者外出就餐注意查看商家的合法资质,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环境整洁、明码标价的餐饮服务单位优先选择卫生条件好、信誉度高且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慎重选择生食海产品、冷食等高风险菜肴,不食用河豚活鱼和未经批准的河豚制品、野生蘑菇、野生动物和长流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注意辨别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的食品是否存在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结账时请核对消费清单,主动索要票据等消费凭证。

3.居家烹饪要上心。在烹饪食品时应洗净双手,厨具和餐饮具等要做到清洁及生熟分开。烹调加工完毕后及时清洗、消毒台面和厨具。挑选新鲜、卫生的原材料,并做到清洁到位,对于肉类、禽类、蛋类和水产品等易感染微生物的食品要做到烧熟煮透。做好的食品尽快食用,不能及时吃的食物要冷藏或者冷冻存放。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进行食用。

4.网络订餐需慎选。选择正规外卖平台与商家,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查看商家证照信息、店铺评价、价格公示等。选择距离相对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签收订单时注意查看食安封签是否完整、所配送餐食与订购餐食是否一致。收到食物后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在常温下存放。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5.文明用餐树新风。健康饮食,文明消费,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注意膳食平衡,荤素搭配。倡导饮食新风和餐桌文明,自觉抵制餐饮浪费、铺张奢侈等不文明消费陋习。增强节约意识,倡导按需点餐,吃不完的食物建议打包带走,切勿浪费。积极践行“光盘行动”“空瓶行动”“文明餐桌”,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并使用“公筷公勺”,争做绿色、节俭消费的实践者。

6.保健食品要警惕。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要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避免听信虚假夸大宣传和盲目消费。要选择从正规渠道购买,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存正规销售凭据。保健食品是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

二、致广大餐饮单位的经营提示

1.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落实。餐饮单位,特别是景区、商业区、服务区、车站、民宿、农家乐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做好信息公示,在接到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后,按照“小事不出店、大事不推责、矛盾不激化、问题早发现、纠纷快解决”的原则妥善化解食品安全矛盾纠纷。

2.许可信息公示应规范。餐饮单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信息公示,主动在醒目位置亮证亮照公示监督检查信息,做好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包保干部等相关信息公开公示。

3.人员健康管理须做好。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进行晨午检,严禁带病上岗。进入操作间加工制作人员应更换工作服和工作帽并佩戴口罩,规范清洗消毒手部严格保持清洁,避免交叉污染。

4.进货查验职责必履行。严格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的主体责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查验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

5.加工过程安全要严控。加工烹饪过程做到生熟分开,冰箱食品加膜加盖存放。制作冷食生食做到专人专间、专工具、严格消毒冷藏,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配备与保障能力相适应的餐具洗消和保洁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禁止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留存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

6.留样制度执行须严格。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做好食品留样,每品种留样不少于125、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

7.制止餐饮浪费要行动。餐饮单位要主动张贴或放置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做好“文明就餐”引导,严禁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小瓶饮料等,菜单上标明分量、口味,提醒就餐人员按需适量点餐、践行光盘空瓶行动,备足公勺公筷与普通勺筷区分颜色),提供打包服务,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温馨提示如果您在外就餐时,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胃肠道不适症状,疑似跟食物有关,立即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及时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不要自行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注意保存相关票据保留剩余食物、呕吐物、排泄物等相关样本,以便追踪溯源,查明病因。五一”期间,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