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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MB1682621B/202404-00011
组配分类: 征地批复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郎溪县2024年第十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8 发布日期: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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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1682621B/202404-00011
组配分类: 征地批复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郎溪县2024年第十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8
发布日期: 2024-04-08
关于郎溪县2024年第十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4-08 09:59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郎溪县2024年第十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宣城市郎溪县涛城镇凤河村用地范围内,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0.0100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县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