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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462M/202404-00020
组配分类: 行业帮扶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郎溪县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7 发布日期: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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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业帮扶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郎溪县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7
发布日期: 2024-04-07
郎溪县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07 09:41 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规范使用、有序管理,维护农村饮水工程的安全运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县9个镇3个街道,93个行政村,全县常住人口为 31.15万人,其中农村供水人口27.67万人含分散供水),占总人口的88.8%。经省集中供水工程信息采集系统查询,郎溪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共计15处,其中城镇管网延伸工程4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8处,千人以上供水工程3处(含转供水工程2处)。

二、目标任务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288号) 文件要求,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108万元,完成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7处,覆盖服务人口3.68万人;解决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存在问题工程数4处。该工程主要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及其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确保供水工程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向示范村倾斜。各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内容详见附件。

 

三、项目实施

(一)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为所在镇,本着“集中力量办大事”和“轻重缓急”的原则,本次实施对象为9个镇11处工程,覆盖服务3.68万人,各镇按照项目规范程序和要求实施,合理安排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事宜;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技术骨干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和业务指导;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使用监管。

(二)实施办法。本次实施的9个镇,要根据各镇实际情况,统筹辖区内现有水厂和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及其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修缮,供水设备及元配件、水表等更换,供水管材管件、仪器设备元配件的更换等支出;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及其政府购买服务,主要包括水质检测监测药剂和易耗品购置,净化滤料药剂和消毒剂购置与更换等支出。不得用于超过正常维修养护项目范围的支出,如人员经费福利与运营电费、修缮楼堂馆所、购置交通工具与办公设备等,不得将改扩建项目作为维修养护项目。

(三)检查验收。工程建设过程中分阶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维修养护项目建成后,由所在镇组织完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申请县级竣工抽验;抽验工作组由县财政局、水利局等部门组成。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直到工程合格为止。

 

四、资金来源及拨付方式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288号)要求,已下达我县2024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108万元。

维修养护工程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并及时向水利部门报送项目维修协议、验收报告、审计报告、施工照片等相关资料,水利部门对各镇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完成项目资金支付。

五、时间安排

3月底完成辖区内维修养护项目主要内容,工程量及资金测算、资金分担比例、建设实施方案等工作;

5月底完成维修养护项目实施,并进行完工验收及审计工作,形成工程验收资料;

6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进行维修养护工程总结汇编。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规范建设程序,切实加强与发改、水利、财政、乡村振兴、民生等部门协作,履行职责,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农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加强建设管理。按照县水利工作要求,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加快推进施工进度、明确建设安全责任、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将工程建设任务细化到村到户,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各镇中央补助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使用情况将纳入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考核评价范围。

(三)做好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认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项目的实施。

(四)加大工程管护。各镇切实履行好管护主体的职责,加大对农村饮水设施的保护力度,确保群众饮用水方便安全,努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