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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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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MB1682621B/202403-0002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进一步优化非公证继承登记办理流程的公告 郎不动产〔2024〕1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6 发布日期: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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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1682621B/202403-0002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进一步优化非公证继承登记办理流程的公告 郎不动产〔2024〕1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6
发布日期: 2024-03-26
关于进一步优化非公证继承登记办理流程的公告 郎不动产〔2024〕1号
发布时间:2024-03-26 17:22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不动产〔2024〕1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非公证继承登记办理流程的公告

 

为进一步简化申请人申请负担,优化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便民化,依据《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非公证继承登记办理流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化材料查验方式

在办理非公证继承涉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中,对法定继承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对遗嘱继承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遗嘱的有效性及是否为最后一份遗嘱;对受遗赠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全部法定继承人查验继承材料,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提供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的,该继承人无需到场。

二、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的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负责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遗产管理人因故意或 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继承开始后,遗产管理人应依法履行实施和管理遗产职责,在清理遗产并制作清单、分割遗产等职责时,涉及不动产处理且需要以非公证形式申请不动产继承登记的,遗产管理人应到场协助取得不动产的权利人申请登记,通过遗产管理人对继承关系、申请材料等进行确认,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

三、落实告知承诺制

非公证继承登记时,因时间久远等原因导致申请人难以获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可以由申请人提供书面承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继承登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申请人有失信记录或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申请人曾经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三)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电话确认、发函询问等方式发现申请人承诺情况不属实的。

(四)被继承的不动产存在权属争议,或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

(五)待证明事项可由登记机构直接共享获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