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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403-00080
组配分类: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5 发布日期: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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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403-00080
组配分类: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25
发布日期: 2024-03-25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1:40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郎溪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坚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7月25日,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邀请县委党校刘漫漫老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常态化开展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培训班、全县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县政府领导班子旁听庭审、领导干部任前考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2.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有力。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各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均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本部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

3.强化法治政府考核和督察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积极做好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整改工作,督促各单位严肃认真对待反馈的具体问题,坚决抓好整改,高质量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关键少数”述法质效,25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专题述法,以“述法”促“履职”。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深化落实“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积极构建镇、街道“一目录三清单”,制定印发《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的通知》,同时进一步厘清县镇(街道)职责边界,编制完成镇(街道)审批事项、行政执法事项、配合事项清单并予以公布,其中镇审批事项39项、执法事项250项,街道审批事项25项、执法事项123项,镇(街道)配合事项60项。启动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动态调整工作,根据省指导目录,梳理编制县级权责清单、县镇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2.持续落实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对国家负面清单进行转载与公布,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严格执行统一清单代码,将清单事项各类信息要素与政务服务事项一一对应,使清单事项标准化、统一化,为实现一网通办提供良好基础。以非禁即入,全面放开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对承诺时限、申报材料、办理环节进行再梳理、再精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质效,为投资企业营造宽松简便的营商环境,持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门槛。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办事场所建设,公安综合窗口投入使用,出入境、户政和部分车管业务全面进驻。大力开发“掌上办”“自助办”服务事项,加快推出一批跨部门联办、多事项集成的“一件事”办理改革持续挖掘便民服务应用上线“皖事通”APP,实现县不动产登记自建业务系统与“皖事通办”平台的对接,目前已上线不动产服务、智慧停车系统、菜市场便民停车等8个便民服务事项。积极拓展“跨省办”,与安吉县、宜兴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签订“跨省通办”协议,实现一地六县”全覆盖2023年完成跨省通办4913件,有效解决了“一地六县”企业群众异地办事“两头跑”问题。

4.积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企业诉求“一口收办”闭环管理服务体系,持续收集企业问题,制定企业诉求台账,及时分类、梳理、分解交办到各相关部门,限期办结并反馈企业,对企业诉求定期销号、动态清零。2023年累计为各类市场主体办理问题744件、办结率100%。常态化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实地走访民营企业102家,收集、排查企业法律风险点64条,撰写法治报告22份,提出法律建议122条,全力护航全县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审查机制,精准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企业提出的“换封”“自行变卖”“活封”等诉求,及时审查决定,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各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决策事项须交由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申报表上设“合法性审查”专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或制发文件。截至目前,共审查事项126件,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共计102件,制定出台11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2.全面启动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印发《郎溪县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方案》,明确了审查机构、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和审查流程。出台《郎溪县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郎溪县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郎溪县镇(街道)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全面指引镇(街道)的合法性审查工作。2023年12月,全县9个镇、3个街道已基本实现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全覆盖。

3.全面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郎溪县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智库”和“外脑”作用,2023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共计参与审查政府协议8件,提出审查意见103条,参与其他涉法事务审查30件,代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8件。为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96个村(社区)均一对一配备法律顾问,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乡镇街道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9个镇、3个街道均已设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印发了《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的通知》,依法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401条(镇266项、街道135项)。举行了镇(街道)审批执法事项承接仪式,县城管局等15家交接单位及12家承接单位对承接事项进行了认领并签订《承接确认书》。

2.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制度。印发《关于梳理郎溪县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10家县直单位梳理出涉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21项。出台《关于梳理郎溪县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要求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制定或适用的不予处罚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同级司法行政部门。

3.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4月至10月,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郎溪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任务安排,严格落实周报月报制度,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案例。专项行动期间,召开全县专项整治工作会议4次,开展专项督导1次,评查案卷69份,排查18个问题(自查整改问题8个,投诉举报问题10个),均已核查处理完毕,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4.抓实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完成2023年行政执法证件审验,确认行政执法人员641人。组织在职在编在执法岗位人员换发全国统一样式的行政执法证,完成换证数663件。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评查案卷近百份。组织参加中组部、司法部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班,来自全县行政执法条线上的党员干部共计11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1.大力推进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高标准完成县级应急指挥中心一期建设工作,该项目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创新性完成应急管理网格化系统的建设工作,结合消防安全管理、防汛“叫应”机制、全员视频连线等工作,开发的“郎溪应急”微信小程序、APP、后台管理系统均正常上线运行。建立“1+8+15”的预案体系。实施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监管。

2.推动全社会法治素养提升。积极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在“3·15”“4·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江淮普法行”“法润乡村社区”“惠企暖企普法先行”等普法主题,面向社会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大力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目前,已创建2个国家级、10个省级、5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新推出“互联网+案你说以案释法短视频展播,2023年度共编写录制“互联网+案你说”以案释法案例短视频11部。2023年9月,顺利完成市评估组对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验收工作。

3.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积极推进“一站式”解纷体系试点工作,依托镇、村综治中心或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整合优化各方面资源力量,推动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能办、一站办结”。深入建设“和文化”调解品牌,推动握手言和调解室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共建成握手言和调解室62个。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 助推治理现代化”专项活动,深入推动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2023年以来全县共调处矛盾纠纷3703件,成功化解3651件,调解成功率98.5%。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加强审计监督。开展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大政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公共投资审计等审计项目27个。已完成并出具报告的审计项目19个,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4068.43万元、违规金额140.39万元,移交问题线索2个,出具审计报告(含结果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30份,提出审计建议50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强化复议应诉监督作用。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2件,受理58件已全部审结,其中,确认违法2件,责令履行2件,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为6.9%,以调解、和解等实质性化解21件,实质性化解率为36.2%,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以进一步彰显。2023年以县政府为被告、被上诉人或再审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案件22件,目前已审结的案件中未发生1起败诉案件。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基层法治建设薄弱情况尚未完全扭转。镇(街道)法治统筹协调机制有待健全,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三)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不到位。个别单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概念界定不准,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前未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即印发,以及有件不备,报备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

(四)行政执法效能还有待提高。个别镇(街道)执法人员力量薄弱,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手段等把握不够精准。部分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高,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不够到位。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并以此为契机,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继续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落实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要求。

(三)持续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精简办事流程,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大力推行线上办,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推动扩大行政给付、奖补扶持、税收优惠等涉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覆盖面。

(四)持续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从起草权限、文件内容,制定程序等方面对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把关,为政策文件的严肃性打好基础。及时高效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加大乡镇(街道)、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乡镇、部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修改工作的认识。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赋权事项评估,调整优化赋权事项。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持续做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工作。

(六)持续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工作,健全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促进调解、信访、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打好社会治理协同战,上下联动筑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