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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鲤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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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2086L/202403-00096
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飞鲤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年度报告】飞鲤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9 发布日期: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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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飞鲤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年度报告】飞鲤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9
发布日期: 2024-03-19
【年度报告】飞鲤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16:00 来源:飞鲤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开展专题研讨。依托镇党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讲座,镇、村两级100余人参加学习。同时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深化机关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机关集中学法月”主题活动组织镇机关37名工作人员参加网上法律知识测试,通过率100%。利用宣城市在线学法考法活动组织镇机关35名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习共计1779.25课时,人均50.8课时,网络在线学法考试通过率100%。

2.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对依法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年初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普法宣传教育计划,认真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党委政府听取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报送并公开领导班子述法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政府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机构职能优化流程,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持续加强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在城市管理、公共卫生、农村环境等领域,贯彻落实镇级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2.持续推进“放管服”基层延伸,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按照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总要求,践行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切实做好“一网、一门、一次”的工作理念,完成了镇、村两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制并上墙了服务事项责任清单。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送法暖民企”活动,重点宣传解读与民营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围绕企业关心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集中解读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2023年度飞鲤镇辖区企业、个体户应享受公共政策的均协助办理,现已全面兑现、履约践诺。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制定飞鲤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飞鲤镇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飞鲤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飞鲤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飞鲤镇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全年审查相关合同、党委会议题共计35件。

二是根据规定,有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尤其是涉及社会稳定、新农村建设、经济等方面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评估,将风险评估作为行政决策的依据之一,未经风险评估预测的将不提交集体讨论,不予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事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再经镇党委会议讨论决定,推动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展。今年我镇聘请了明和律师事务所彭方和为政府法律顾问,同时12个村分别配备了一名法律顾问,建立了一支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让法律顾问在处理综治信访工作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全镇各职能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没有发生行政行为被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的情况。2023年飞鲤政府没有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涉及政府的民事诉讼案件,相关领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处理行政事务,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自觉接受司法监督。镇村配备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让法律顾问在处理综治维稳工作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组织政府年轻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飞鲤镇今年共12人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执法证,目前全镇共有21名工作人员拥有执法证。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加大社会矛盾调处力度。结合飞鲤镇“以礼待人”“以理服人”的寓意以及飞鲤镇本地特色,建设了飞鲤镇“握手言和”调解室,并指导辖区6个行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各自特色进行“握手言和”调解室建设,12个村均招聘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各村积极推广“握手言和”调解模式。全镇12个村均设有“百姓评理说事点”,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触角延伸到村居社会治理的最末端,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利的法律服务。“大圣”调解室荣获市级、县级优秀个性化调解室,湖滨村“福寿老人说事点”荣获县级优秀百姓评理说事点。

积极探索实施“政法委员+一办两长一顾问”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由政法委员领衔,综治办统筹,协调辖区内多个职能部门,运用多种资源参与调解。对协议履行可能存在争议的,引导当事人在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之后,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于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引导当事人走诉讼途径。

进一步整合法治资源,完善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镇村综治中心、“握手言和调解室”等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做到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真正实现便民、安民。今年以来全镇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318起,其中婚姻家庭纠纷42起,邻里纠纷69起,合同纠纷19起,房产宅基地纠纷1起,生产经营纠纷6起,损害赔偿纠纷64起,山林土地纠纷49起,征地拆迁纠纷5起,劳动争议纠纷1起,其他纠纷62起,涉及金额210.43万元。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共组织全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4次,学习矛盾纠纷调解技巧,增强基层调解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是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发生。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去向不明人员、三假人员、流动人员、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认真查找核实,落实双列管,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做到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2023年飞鲤镇新增安置帮教对象28人,解帮 13人(目前在册117人),重点对象5人,双列管32人,走访231人次。远程探视2023年共申请47人次,成功探视39起。

积极配合十字中队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监管、信息化核查等工作。今年以来新入矫11人,解矫3人,目前在册14人(其中一名未成年);警告1人;请假外出10人次;开展调查评估8人;开展集体教育学习12次,开展公益活动12次。

三是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展法律咨询,及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做好困难群众的来访、接待工作,接受群众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认真完成县法律援助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确保尽快实现应援尽援的惠民目标。在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援助不收费,法律咨询不收费,法律宣传不收费的“三不”原则,为飞鲤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23年镇村共接待来访咨询150余人。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接受巡察,自觉接受检查,诚恳接受监督,做到正视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不怕丑,并严格按照巡察要求,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做好准备,认真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将明确责任,建章立制,抓好整改。扎实开展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推动村(社区)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积极引导群众注册并查看公开公示信息,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件,跟踪督办,确保群众反映的事回声响、解决快,打通服务群众和群众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加强纪检监督。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对来信来访,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处理,提高群众监督的热情。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紧扣“八五”普法,结合3.8、4.15、6.26等重要节点、“机关学法月”“百名国家干部送法基层行”“江淮普法行”“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开学第一课”等活动,通过沿街宣传、进村入户、开设法治讲座、有奖竞答、小板凳会议、连心桥大走访、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公众号专栏等方式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知识。在飞鲤镇黄香村筹建镇“反诈”主题法治公园,并指导相关村进行了法治文化阵地更新完善。及时报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品及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法治事件。

以建设和谐村(社区)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及动态管理,深化村级“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作。今年以来三溪村成功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王村村成功创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同时积极为三立村和塘埂村申报创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踊跃性和积极性。在“清新飞鲤”公众号开设与“鲤”说法的以案释法专栏,通过一个个真实案例达到普法宣传教育作用。

通过普法宣传活动,镇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没有违法犯罪,管辖居民违法犯罪率降低,辖区没有因执法不公、处理不当引发群体性上访,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

2.不断强化基层民主法治

以建设和谐村(社区)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今年以来三溪村成功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王村村成功创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同时积极为三立村和塘埂村申报创建“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踊跃性和积极性。同时全面落实“法律六进”,巩固和完善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功能,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镇12个村均设有“百姓评理说事点”,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触角延伸到村居等社会治理的最末端,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利的法律服务。“大圣”调解室荣获市级、县级优秀个性化调解室,湖滨村“福寿老人说事点”荣获县级优秀百姓评理说事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镇部分执法服务单位在执法、服务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未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基层普法阵地较少,普法方式较为单一。

(三)调解作用发挥不明显。全镇矛盾纠纷调解数有70%以上是在镇调委会和警民联调室完成,村(社区)矛盾纠纷台账登记数极少,有的村一年只有2件。部分村(社区)与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对接沟通不够,村级调委会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 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有效规避行政事项法律风险,减少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二是建议进一步理顺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行,形成上级业务部门指导、镇行业职责部门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件执行和案卷归档的模式。

(二)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一是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注重日常更新维护,让法治阵地成为群众愿意去的“普法地”。二是结合相关节日、纪念日和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主题普法活动和法治讲座,让普法活动成为群众愿意听的“普法课”。三是持续开展“送法暖民企”和进企“法治体检”活动,针对企业特定纠纷事项开展针对性送法、普法活动,当好企业的法治“体检员”。四是创新普法方式,提高普法覆盖面,创建飞鲤镇环境保护法主题法治公园。

(三)进一步服务好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一是做好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重点人群的管控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可能涉及的矛盾纠纷和重新犯罪苗头,减少重新犯罪率,杜绝恶性刑事案件发生。二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发挥“握手言和”调解阵地作用,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原则,深度融合新时代“枫桥经验”“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实施“政法委员+一办两长一顾问”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持续推行“握手言和”调解模式,进一步提升专职调解员业务能力,努力让人民调解成为群众信赖的“说理地”。三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用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兜底措施,助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