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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6067/202402-00041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1 发布日期: 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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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1
发布日期: 2024-02-01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1 15:13 来源: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17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郎溪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围绕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考核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网站基础信息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以及基层“两化”栏目信息发布质量与数量。

三、考核方式

各镇、街道以及郎溪经开区管委会考核为得分制,分值2分;31家县直单位考核为扣分制,分值2分,未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依据考核方案酌情扣分。

(一)日常测评(50%

考核时间:全年

考核方式:县政府办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制定测评方案,考核为月度或季度测评。考核内容主要主动公开目录信息发布情况、个人隐私排查情况、依申请公开答复等相关工作。

(二)重点工作落实(22%

考核时间:全年

考核方式:县政府办根据省、市最新要求与任务,从村务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开放、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新闻发布会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方面考察工作完成情况,未落实工作扣除相应分数。

(三)双向互评(10%

考核时间:20241

考核方式:由县政府办制定测评方案,组织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对各镇、街道年度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分,各镇、街道工作人员对县直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政策解读(10%

考核时间:全年

考核方式:根据《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优秀政策解读材料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规定,对各单位上报的政策解读,从解读内容和解读形式两个方面进行考查。

(五)工作保障(8%

考核时间:全年。

考核方式:各单位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政务公开AB岗制度,工作人员确定后,一般应保持稳定,原则上一年不变动,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要及时对AB岗责任人补充并且向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报备,发生人员不到岗或不报备情况则扣除相应分数。

四、考核结果运用

县政府办在考核结束后,汇总各单位考核得分,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计入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应分值。

 

附件:1.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对象

      2.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

 

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对象

 

一、各镇、街道(12家)

建平镇、十字镇、涛城镇、梅渚镇、新发镇、飞鲤镇、毕桥镇、凌笪镇、姚村镇、郎川街道办事处、郎步街道办事处、钟桥街道办事处

二、经济开发区(1家)

郎溪经开区管委会

三、县直有关单位(31家)   

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信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数据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气象局、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附件2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备注

主动公开(50分)

主动公开目录

全年月度测评成绩的平均分计入分值。(初测和复测均记入成绩)

 

政策解读(10分)

解读内容(4分)

严格落实《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优秀政策解读材料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从制定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判研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保障措施、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政策咨询电话9个方面全方位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提供政策解读优秀脚本的单位也将相应加分)。

 

解读形式(6分)

对重要政策性文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采取图表、动漫、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对群众企业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推动“集成式”解读、“专题式”发布,全链条、全方位、全景式展示政策信息。

 

工作保障(8分)

组织保障(4分)

①领导重视,有班子工作分工,分管领导为班子成员。
②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调整及时报备,并落实交接培训工作。

 

制度保障(4分)

①制定并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未落实的则相应扣分。②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政务公开AB岗是指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A工作人员与B工作人员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当A岗因开会、出差、请假、休假或者调整岗位等情况时,由B岗主动接替其负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不受影响。

 

双向互评(10分)

互评打分

由县政府办制定测评方案,组织县直单位工作人员对各镇、街道年度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分,各镇、街道工作人员对县直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重点工作落实(22分)

村务公开

各镇、街道按季度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未及时公开则扣除相应分数。

该项只考核乡镇、街道

重大决策预公开

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需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集意见。

 

会议开放

会议开放包括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以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会议,主要面向社会公众、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新闻媒体等,根据会议内容、确定社会需知晓参与的范围,合理明确具体列席人员。

 

公开年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认真撰写年度报告,是否按照最新要求公开年报、是否与往年年报雷同以及内容的完整度是重点考查方向。

 

公开专区/新闻发布会

完成公开专区建设的或者年初上报新闻发布会计划并按照计划完成新闻发布会工作。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要求,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需按规定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考核部门: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运局

备注:1.乡镇、街道分值主要为:村务公开8分、重大决策预公开3分、会议开放3分,公开年报5分,公开专区/新闻发布会3分,共计22分。2.县直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分三类:①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部门:重大决策预公开2分、会议开放2分、公开年报5分、新闻发布会3分(住建局无此项)、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10分(住建局13分),共计22分;②有新闻发布会的部门:重大决策预公开5分、会议开放5分、公开年报6分、新闻发布会6分,共计22分;③无新闻发布会部门:重大决策预公开7分、会议开放7分、公开年报8分,共计22分。

加减分项

⑴在省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中获得表彰的,每件加0.5分。

⑵政务公开典型经验、案例获得省认可推广,在省级政务公开交流平台载体刊载优秀稿件,每件加0.1分;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交流》平台载体刊载优秀稿件,每件加0.2分。加分最多不超过0.5分。
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年度市、县互评环节,得分位于全市前5位的,牵头单位加0.2分。
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年度市、县互评环节,得分位于全市后5位的,牵头单位扣0.2分。
⑸对县政务公开办交办的任务拖延或不配合、不按标准落实的、报送信息不及时等,1次扣0.1分,扣分最多不超过0.5分。
⑹政务公开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按时按质完成的,1次加0.1,最多不超过0.5分。
⑺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每件次加0.5,累计不超过1分。
⑻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的,撤销单位答复行政行为(包括答复行为被确认违法、被纠正错误)的,一次扣0.5分;依申请公开被行政诉讼的,因单位答复行政行为而败诉的,一次扣0.5分。
⑼公开内容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居民隐私,链接有发动、暴力、色情,账号密码管理不善引发舆情等安全问题的,1次扣1.5分。
⑽省、市测评通报或整改反馈通报,被省市通报点名批评的,一次扣2分。

⑾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报送政策解读获得优秀的表彰的,一次加0.3,未报送政策解读的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