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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创新驱动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名称: 飞鲤镇:立足“三全” 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2 发布日期: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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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名称: 飞鲤镇:立足“三全” 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2
发布日期: 2024-02-22
飞鲤镇:立足“三全” 构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4-02-22 08:08 来源:飞鲤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郎溪县飞鲤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保障,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坚持排查在先,调解为本,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全方位完善制度体系,强化保障增动力

选举换届后,飞鲤镇及时调整充实了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成立“握手言和调解室”,镇政法委员任镇握手言和调解室主任,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任第一副主任,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信访办主任以及法律顾问任副主任,镇相关站所负责人任调解员,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中心,全面统筹和协调全镇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全镇12个村均成立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村建立村级“握手言和调解室”并调整调委会成员,形成了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强化人员保障。积极吸纳“两委”成员、五老人员、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等各类人才进入人民调解员队伍,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镇调委会配备了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各村调委会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现飞鲤镇共有127名调解员。实行案件奖励补贴。为调动人民调解员参与纠纷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飞鲤镇出台了《飞鲤镇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补贴办法》,按照调解案件的难易程度区分为简易民间纠纷、一般民间纠纷、疑难重大民间纠纷四级,并按照是否成卷、资料齐备程度分别给予20元、100元、200元的补贴,实行“一案一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

全过程化解纠纷隐患,排查调处练合力

飞鲤镇聚焦婚姻家庭、邻里、山林土地、劳资等重点纠纷,统筹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力量,探索实施“政法委员+一办两长一顾问”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由政法委员领衔,综治办牵头统筹协调,可以协调辖区内多个职能部门,运用多种资源参与调解。“两长”参与调解,可以发挥各自优势,第一时间掌握发生纠纷的源头,通过调解前的调查走访,了解更多纠纷背后的情况,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控制纠纷发生范围,消除社会面不稳定因素。在镇域内12个行政村全面构建由村级网格指挥长、网格指导员、网格警务员、网格法务员和N个网格组成的“4+N”网格管理体系参与社会治理。在每个网格建立管理委员会,由网格长、网格指导员、网格警务员、网格法务员、网格员、网格信息员等组成,开展常态化活动。通过整合司法、综治、公安、妇联及行政村骨干力量,返聘未满60岁的退出村“两委”干部,形成以警民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轴的调解员队伍。升级改造综治中心,完成“1+12”调委会标准化建设,积极发挥一村一警及法治副书记作用,落实调解员待遇补贴,形成调解力量紧密配合、联合运作、共同发力、优势互补的多元联调体系。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党委、政府部署的重大活动、重大任务,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无死角的纠纷排查机制。多方定期研判。建立矛盾纠纷月报工作制度,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认真登记入册,分类梳理,分析研判,及时介入进行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行矛盾纠纷定期研判机制,每月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妇联和各村调委会等机构召开联席会议,对飞鲤镇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针对其中的疑难案件,提出调解意见和建议,并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预警建议。多元联动化解。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建立“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机制,联动司法行政、公安、民政等各方力量,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做到合力攻坚、深度化解。强化镇、村调委会人民调解的工作实效,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3年以来,飞鲤镇镇、村两级调委会共调解矛盾纠纷295件。

全维度提升队伍素质,增强能力激活力

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专业能力。通过集中授课、业务交流等培训方式,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由司法所组织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和调解卷宗规范化培训,严把调解卷宗“质量关”;邀请资深调解员、法律顾问等有丰富经验的调解人员来进行实务培训,结合调解实践及人民调解案例讲授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强化政治意识,增强职业道德。把政治培训纳入人民调解员培训课程,强化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很多时候是凭借自己的主观意识来认定和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同样的,人民调解员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不仅能增强当事人对调解的信心,提高调解的成功率,而且能够巩固调解在非诉讼纠纷体系中的地位。强化服务意识,增强群众满意度。人民调解工作中,并不是每一个案件都能成功调解,对因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调解的案件,调解员要积极引导当事人走民事诉讼程序或申请法律援助,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在调解工作中,有时矛盾纠纷会出现反复、激化的情况,导致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针对上述情况,调解员要强化服务意识,对案件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和协议履行情况,必要时陪同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办理司法确认,从源头上保证调解协议按约定充分履行,免除当事人后顾之忧。(韩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