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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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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1722MB0U378048/202401-00012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8 发布日期: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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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8
发布日期: 2024-01-18
郎溪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0:34 来源: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郎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郎溪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联系(地址: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郎溪展示中心三楼西南侧,电话:0563-7376689,邮编:24211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抢抓长三角一体化、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重大机遇,树牢“工业强县”首要地位,鼓足干劲,实干担当,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稳中有进,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作为服务创新、管理创新、便民为民的重要工作,抓基础、抓提高、抓整合、抓保障,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机构设置、政策解读、财政资金、部门项目等信息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中心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政务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将主动公开目录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依据,以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超标准化管理。同时,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按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的功能,提高用户体验,增加互动性和便捷性,让公众更加方便地参与到政府工作中来。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加强对政府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围绕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紧扣中心工作,统筹谋划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落实《郎溪县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郎溪县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全年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落实监督整改任务,主动公开工作推进监督整改情况。同时,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公开范围仍然较小,仅局限于要求主动公开的内容,政务宣传工作还不到位,群众参与和监督的力度不够,对政务信息的覆盖面和知晓率还很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也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中心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效果,规范网上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创新网上服务模式,拓展网上服务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肃认真和有效进行,切实提升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