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 名称
|
处罚类别 1
|
处罚类别 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
|
处罚 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机关
|
执行 情况
|
宣郎卫公罚[2023]10号
|
公共场所处罚
|
警告
|
罚款
|
郎溪县锦川宾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郎溪县锦川宾馆
|
余双翠
|
警告并罚款500元
|
2023年12月26日
|
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未执行
|
宣郎卫公罚[2023]14号
|
公共场所处罚
|
警告
|
罚款
|
郎溪县江蓝水城足浴中心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郎溪县江蓝水城足浴中心
|
郭小文
|
警告并罚款3000元
|
2023年12月26日
|
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未执行
|
宣郎卫公罚[2023]15号
|
公共场所处罚
|
警告
|
罚款
|
郎溪县小葛足浴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郎溪县小葛足浴店
|
葛泉梅
|
警告并罚款500元
|
2023年12月26日
|
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未执行
|
宣郎卫公罚[2023]12号
|
公共场所处罚
|
警告
|
罚款
|
郎溪县御水宫桑拿中心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和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第三十八条
|
郎溪县御水宫桑拿中心
|
袁礼顺
|
警告并罚款5500元
|
2023年12月26日
|
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未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