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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2035C/202312-00098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涛城镇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郎溪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2-28 发布日期: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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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2035C/202312-00098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涛城镇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郎溪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2-28
发布日期: 2023-12-28
郎溪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28 10:35 来源:涛城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3〕5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等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能,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组装先进技术模式,由点及线到面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提供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

(一)聚焦重点,服务大局。聚焦主要粮油作物,打造技术集成创新平台,以县域为单元筛选推广适宜品种、形成综合技术解决方案,落实主要粮油作物等“推技术、提单产”技术要求。

(二)明确导向,分块实施。以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为导向,完善技术推广服务配套设施设备,加大力度培育农技推广骨干人才,促进基层农技人员更好履责。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壮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力量,鼓励拓展服务领域,提供个性化、全流程、高质量农业科技服务。

(三)过程管理,注重实绩。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内容,通过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评价,确保评价过程、评价结果更具客观公正性、更体现财政绩效目标。

三、年度目标

全县建设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发布推广主推技术7项和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4项,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8次以上的技术示范展示活动;对全省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先进成果普及培训,组织有关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级跨省集中培训;90%以上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参与包村联户服务;85%以上科技示范户、95%以上农技人员、专家和特聘农技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展示服务效果。

四、重点任务

(一)支撑稳产保供任务落实。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要求,开展主推技术试验示范、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防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业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强化推广体系公益性职责履行。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落地应用选用适宜本地农业生产的主导品种,遴选发布推介主推技术,重点围绕稳粮增产、地力提升、土壤改良等需求,继续大力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稻渔综合种养技术4项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和7项农业主推技术。

(二)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组织有关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级依托优质培训机构、统一组织连续不少于5天的先进成果普及脱产培训。根据我县产业发展实际,分产业、分层次、分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技人员先进成果普及脱产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3天。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编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皖农教〔2023〕48号)要求,扎实做好今年定向培育招生、协议签订等工作。

(三)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鼓励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建设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引导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规范作业标准,特别是农机手技术服务标准等,集成综合技术方案,不断提高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投入品精量施用等科技服务水平。

(四)加强先进技术试验示范。优化主推技术遴选发布机制,按照强科技推技术提单产要求,加强2023年省级发布推介的48项农业主推技术推广应用。建设5个相对稳定的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规范基地管理,健全管理评价制度,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带动作用。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继续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制度,每位农技人员包保服务科技示范户不低于5户。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持证主体开展试验示范。

(五)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使用,探索推进农技员、特聘农技员注册及核准机制。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要农时和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重点任务,引导农技人员、科研专家等开展线上指导服务。继续将平台作为项目推进实施、绩效管理、经费安排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数据填报和更新工作。支持各地健全部地协同、数据共享的农技推广服务模式,拓宽平台的覆盖面和使用率。

五、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2023年12月。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

2023年1月结合春季送科技下乡,开展对全县种养生产情况全面摸底调查,确立主导产业、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科技示范户,落实技术指导员,召开工作会议,落实培训任务,层层签订项目合同书。

1.遴选技术指导员。按照技术指导员的标准要求,遴选落实168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指导员。

2.遴选科技示范户。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及各镇种养生产大户的实际状况,选择有一定种养经验和一定种养规模,肯学习,肯钻研,生产技能好、乐于助人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种养户作为科技示范户。经镇、村二级对推荐遴选产生的种养殖示范户进行审核盖章,全县共推荐遴选840户种养科技示范户。

3.落实工作任务。3月下旬召开工作会议,落实培训任务,拟定培训技术内容,落实培训教师;编印技术资料、明白纸等。根据生产中遇到的突发性问题及时编印明白纸。组织技术指导员与所辖科技示范户之间签订服务合同。

4.其他相关工作。制作郎溪县科技示范户联系卡、技术指导员胸卡和科技示范户门牌并发放、印制和规范填写技术指导员手册等,公布监督电话。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3年3月-2023年11月。

1.指导服务工作。根据示范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围绕种养户科技水平提高,制定出相应的分户技术指导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上门进行10次以上的技术指导,及时为科技示范户提供各类生产信息与技术,做到工作措施到户。

2.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组织全县50%以上农技人员开展县级能力提升培训,遴选一批骨干农技人员参加省级培训(具体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文件安排);推广应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监督检查,综合管理,组织现场交流等。

3.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按规定程序确定示范基地,统一树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标明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签订基地技术示范协议,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建立技术示范展示、培训和观摩档案。制定基地运行管理办法,加强指导和监督考核,确保示范推广任务按质按量完成。

4.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情况在线填报、对外展示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等工作,对服务工作中出现的创新做法和取得的良好效果开展报道宣传工作。

5.物资投入工作。根据科技示范户实际需求,落实并发放科技示范户的补贴物资,组织展示、观摩培训等互动。

6.监督检查工作。2023年7月至11月,通过不定期组织现场交流、第三方电话抽查、中期督查等方式,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员入户技术指导、基地建设、主推技术推广到位率、信息化服务展示、技术指导员手册及示范户服务的记录情况。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任务实施到位。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3年11月。

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进行项目验收和检查,形成项目实施总结材料、资金审计报告,分别于2023年11月30日前、2024年3月31日前报省、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六、实施范围、资金用途及标准

(一)实施范围

以全县种养型生产经营主体为主,总资金150万元。

(二)资金用途及标准

1.基层农技推广服务

①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支出,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

②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

③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价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④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2.农业科技示范。主要用于示范展示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3.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发生的费用。对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报省、市备案。

七、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统筹协调。成立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财政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工作。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统一上报信息,统一组织服务,统一督查通报,统一考核奖惩。从县级专家库中遴选出1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技术指导组,负责本区域优质高效技术模式操作规范的制定与实施。

(二)加大投入,规范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用于农技推广服务补助、农业科技示范补助、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补助。同时抓好项目统筹,以加强项目投入,提高项目技术到位率。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用于发工资、办公经费、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对截留、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三)强化监管,注重绩效。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技术指导单位与专家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县项目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进度、科技示范户培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农技人员培训以及农民满意度、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农业产业发展等作为项目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通过自我评价、主管部门审查、现场实地抽查、电话调查、中介机构绩效评价等方式,对项目建设进展和成效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表彰奖励、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相挂钩。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郎溪县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农村基层干部和科技示范户、广大种养户充分认识本项目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增强他们参与项目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附件:1.郎溪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领导小组

2.郎溪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技术指导组


附件1


郎溪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方晨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 晓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经河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任 刚 建平镇副镇长

裴 辉 十字镇副镇长

郭正凯  涛城镇副镇长

易明轶  梅渚镇人武部部长

刘向国  新发镇副镇长

许易军 飞鲤镇人武部部长

毕晓磊 凌笪镇人武部部长

汪晶晶  毕桥镇人武部部长

陈  林  姚村镇党委委员

李 俊 郎步街道党工委委员

杨福平 郎川街道政法委员

葛 靖 钟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委农办副主任杨玉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郎溪县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技术指导组


组 长:杨玉明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委农办副主任

副组长:肖雅婷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农机管理服务

中心主任

汪 浩 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赵华宝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张 勇 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宏兵 县栽培站站长

罗安云 县植保站站长

倪 静 县土肥站站长

肖庭明 县水产站站长

张自俊 县蔬菜办主任

孙大荣 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朝贵 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再胜 县农机推广站站长

肖剑峰 县动物疾病预防与疾控中心副主任

宋梦龙 县动物疾病预防与疾控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