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监督保障> 专项工作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7000/202312-00054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线下政策宣讲】集采药品进基层 政策送到“家门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5 发布日期: 2023-12-25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7000/202312-00054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线下政策宣讲】集采药品进基层 政策送到“家门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5
发布日期: 2023-12-25
【线下政策宣讲】集采药品进基层 政策送到“家门口”
发布时间:2023-12-25 11:00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郎溪县医保局聚焦基层就医“购药远”“购药贵”问题,坚持积极发动、靠前服务、主动协调,全力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让更多群众享受到集采药品政策的红利。目前,郎溪县已实现集采药品在全县所有村卫生室落地,形成了镇村全覆盖、保障全方位的集采药品落地实践模式。

加强宣传引导,主动靠前服务。紧紧围绕国家、省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培训、交流座谈、建立工作交流群等多种形式,传达相关政策,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医务人员对集采政策的理解,引导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优先使用集采中选药品。利用“郎溪医保”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合理引导患者用药习惯,让患者切实感受到集采药品“质量优、价格低、效果好”。

执行专项预付,保障资金周转。全面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根据各医疗机构上报的上一年度集采产品采购情况,经核实确认,按照采购金额的30%预付周转金,极大地缓解了基层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提高医疗机构落实集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3年向全县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周转金432.84万元,对参加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达100%

严格专项考核,激励约束并重。认真开展全县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激励工作。根据2022年度全县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四个批次88种药品的综合考核结果,分配医保结余留用激励资金191.45万元,其中居民医保激励资金149.05万元、职工医保激励资金42.4万元。对未按规定履约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约谈。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地。加强对各医疗机构集采工作的日常监管,定期到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村室开展业务指导,对集采药品耗材在报量、采购、入库、回款、使用等环节实施全程监测。对采购情况异常、进度滞后的单位,通过提醒、通报、约谈等措施,确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平稳实施。截止20239月底,2023年度已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3个批次34种药品,采购有任务量的中选药品432万(最小单位量),另有8个批次药品采购任务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