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卫健委>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22MB0W399912/202312-0007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郎溪县卫健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文号: 郎卫健办〔2023〕121 号
成文日期: 2023-12-14 发布日期: 2023-12-15
索引号:
11341722MB0W399912/202312-0007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郎溪县卫健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文号: 郎卫健办〔2023〕121 号
成文日期: 2023-12-14
发布日期: 2023-12-15
《郎溪县卫健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15 11:23 来源: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卫健系统今冬明春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两级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县卫健系统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组织领导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紧盯全国和省、市、县“两会”等重大活动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和突出矛盾问题,深化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预防秋冬季节“小火亡人”等重点工作,实行分类施策、综合治理、精准防控,力争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做到单位查一遍、隐患清一遍、管理促一遍、宣传过一遍,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确保我县卫健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县卫健委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相关科室及委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各医疗单位也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成效。

二、工作步骤

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在全县卫健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部署发动(2023年12月15日前)。各医疗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整治标准,明确职责措施,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广泛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3月25日)。各医疗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强化部门协作,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4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医疗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三、任务措施

(一)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1.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医疗单位要根据卫生健康系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没有整改的,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等监管薄弱单位)、疾控中心、采供血机构、托育机构等场所,要再次安排力量专门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划定整改时限,推动按时销号,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2.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各医疗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着重从安全监管环节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开展隐患排查。各医疗单位尤其要加大对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违规用火用电、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不出问题。

(二)深化系统治理

1.动态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各医疗单位要按照《关于做好年前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要求,突出抓好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突出重点部位。各医疗单位要重点关注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各类实验室、门急诊部、住院部、氧气站、食堂、危险化学品库、柴油发电机室和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3.强化重点场所。各医疗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规定,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医疗美容服务机构、托育机构等新领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集中开展综合办公场所隐患治理

各医疗单位要深刻汲取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教训,集中组织对行政楼、实验楼、宿舍楼、食堂、临时工棚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各医疗卫生单位法人、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组织全员开展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疏散演练,全面提升自防自救和自主管理水平。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督促监管单位及时整改消除。

(四)紧盯重点环节火灾防范

1.压实单位主体监管。各医疗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要强化问题隐患整改,防止查而不改流于形式。

2.严管动火动焊作业。各医疗单位要严格动火审批和现场看护措施,着力解决动火作业用工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作业审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坚决遏制违规动火作业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3.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各医疗单位要主动联系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重点查处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人员居住场所是否采用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分隔等问题隐患。

(五)全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保卫

元旦、春节、全国和省、市、县“两会”前,我委将充分发挥“医消共建”联勤协作机制作用,会同消防救援部门紧盯医疗机构、疾控中心、采供血机构、托育机构等,聚焦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消防问题隐患及时责令整改。

(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各医疗单位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不断深化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设冬春季火灾防控专栏,以网络直播、短视频、微联动等形式,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要组织开展重点岗位人员消防教育培训,开展一次消防和疏散逃生演练,新入职和新入岗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要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剖析起火原因,解读事故教训,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力推动隐患整改。

(七)全力做好冬春季节应急救援准备

各医疗单位要及时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测试,查看是否存在消防设施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等问题。另外还要重点关注消防生命通道是否畅通的问题,查看各医疗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是否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是否在门窗上设置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院区是否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消防车通道是否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职尽责。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易发多发期,也是“小火亡人”易发期,加之医疗机构情况特殊,消防安全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各医疗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跟踪问效;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持续推进;各医疗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清全县卫健系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压实消防工作职责,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风险研判、坚持精准施策。各医疗单位要专题分析研判一次认真分析本单位存在的突出消防风险,科学研判,有重点、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针对性采取防范化解措施,确保从根本上消除问题隐患。

(三)严肃督导问责,压实工作责任。我委将根据各医疗单位自查情况,适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医疗卫生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责任。我委将各医疗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