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
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的收发处理、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2.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拟定和执行。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3.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非税收入管理等工作。
5.负责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对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另承办市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朱卫忠
联系电话:0563-7021951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休息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72号
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
6.承担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组织、拟订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8.承担协调县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湖长开展巡河巡湖督察的具体工作;承担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及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湖长专题会议等相关具体工作。
9.负责全县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督办工作,承担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湖长交办事项的分办督办工作。
10.负责组织指导“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考核、督察和培训工作。
12.负责生态环保统筹、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3. 承办市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和市河长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县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负责人:鲁成
联系电话:0563-7021095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休息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72号
(二)基建监督股
1.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组织实施中央及省、市县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3.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指导河流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
5.负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6.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7.负责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安全监管。
8.承办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9.负责水利项目统筹、工程档案管理、农民工工资统筹等,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0.承办市基建计划监督科和市水利工程质监站交办的各项工作。
基建监督股负责人:钟玉荣
联系电话:0563-7021019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休息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72号
(三)综合管理股
1.负责全县灌排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指导灌溉试验工作。
2.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方面工作。
3.负责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4.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负责宣传水土保持相关政策法规。
5.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县及重点区域水土保持规划,负责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
6.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和信息化应用工作,组织全县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市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并公告。
7.负责组织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
8.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技成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
9.指导、监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负责局直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管理有关工作。
10.负责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水利血防等,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承办市农村水利水电管理所和市水土保持中心交办的工作。
综合管理股负责人:韦文舒
联系电话:0563-7014186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休息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72号
(四)水政水资源(水政监察大队、节约用水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1.起草全县水利系统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水利工作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办水事纠纷、行政诉讼和普法教育等工作,承担以河道采砂及水事纠纷为主的信访工作。
2.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
3.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4.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6.组织全县水政监察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政监察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7.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及采砂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打击全县重点水域的非法采砂行为。
8.组织、指导全县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9.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水资源调查与评价、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有关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10.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参与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
11.承办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市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和市水政监察支队交办的各项工作。
水政水资源股负责人:李群
联系电话:0563-7016119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休息
地址:郎溪县滨河东路(亭子山路和滨河东路交叉口向西10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