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财政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526K/202311-0001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郎溪县2023年度金融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1-20 发布日期: 2023-11-20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526K/202311-0001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郎溪县2023年度金融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1-20
发布日期: 2023-11-20
关键词: 部门文件
郎溪县2023年度金融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20 15:31 来源: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2023年度金融工作目标管理绩效

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金融工作决策部署,科学评价格镇、街道、郎溪经济开发区金融工作实绩,不断提升全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防控金融风险工作水平,根据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参照市对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坚持“导向鲜明、突出重点、客观公正、实绩为先”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郎溪县金融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9个镇、3个街道,郎溪经济开发区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考核指标分为5项,具体如下:

1.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2.资本市场工作;

3.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4.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5.倒扣分项。

各项子指标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

第五条  考核以百分制量化总分计算,按照“金融工作”指标在全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所占权重折算后得到最终考核得分,即:

考核得分=金融工作考核指标实际分值×

第六条  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各镇、街道、郎溪经济开发区收集整理辖区内年度考核相关佐证资料,纸质资料请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送至县财政局406室,电子资料报送至县财政局(金融监管局)邮箱:lxxjrb@163.com,联系电话:7027009。

2.县财政局(金融监管局)负责汇总相关资料进行综合评分。

第七条  各镇、街道、郎溪经济开发区出现以下情况,年度考核分数为0分:重大风险(案件)推诿扯皮、消极懈怠、未及时有效处置,致使风险蔓延扩散,造成严重后果;属地出现重大非法集资案件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八条  本考核办法由县财政局(金融监管局)负责解释。

 

附件:郎溪县2023年度金融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