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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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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19159667/202311-0001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氟士德氟塑科技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21 发布日期: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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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氟士德氟塑科技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21
发布日期: 2023-11-21
安徽氟士德氟塑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1-21 00:00 来源:县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郎﹞应急罚﹝2023﹞执13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在新建厂房设计过程中私自降低火灾危险性类别违规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盲目扩大生产抢赶工期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排查隐患不彻底不深入层层发包转包弱化管理职责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导致事故发生。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氟士德氟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1557849191G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宋**
处罚结果处以柒拾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21
处罚机关郎溪县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341821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