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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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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630P/202311-00033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退还金苑小区、华盛小区账面剩余 维修资金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1-21 发布日期: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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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630P/202311-00033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退还金苑小区、华盛小区账面剩余 维修资金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1-21
发布日期: 2023-11-21
关于退还金苑小区、华盛小区账面剩余 维修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1 08:29 来源: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金苑小区、华盛小区业主:

根据《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第197号令)第十五条“物业因拆迁或者其他原因灭失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业主”,因贵小区已被依法拆迁,符合上述规定,应当退还暂存于郎溪县房地产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维修资金专户中剩余维修资金,其中金苑小区账面余5.06万元、华盛小区账面余2.71万元。请未退还的业主携带维修资金交存票据、房屋拆迁协议、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至郎溪县房地产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退还登记手续。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20日

若您对公告内容有疑义的,请在公告时间内向县房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63-7028651

联 系 人:周金铜

办公地址: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二楼

 

郎溪县住建局房地产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