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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311-0005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2023年“乐享郎溪专场囤货节”购物消费促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郎政办秘〔2023〕78号
生成日期: 2023-11-17 发布日期: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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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2023年“乐享郎溪专场囤货节”购物消费促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郎政办秘〔2023〕78号
生成日期: 2023-11-17
发布日期: 2023-11-17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2023年“乐享郎溪专场囤货节”购物消费促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7 10:40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消费需求,助力企业发展。根据《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郎溪县更大力度恢复和扩大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郎政办秘〔2023〕5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乐享郎溪专场囤货节”购物消费促进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等形式,培育消费热点,挖掘消费潜力,培育新型消费,全面促进消费,搞活搞旺我县消费市场。

二、活动名称

“乐享郎溪专场囤货节”。

、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时间为2个月。

主办、承办和合作单位

主办单位:郎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郎溪经济开发区。

合作单位:中国电信郎溪分公司。

  五、发放对象

全体在郎人员。

六、活动内容

(一)普惠型消费专场

1.活动时间:11月23日-12月13日。

2.活动内容:围绕零售领域发放普惠型消费券,普惠型消费券共投放38.72万元,计划投放2期,每期投放19.36万元。消费者在翼支付客户端参与领券,消费券可在参予活动相关商贸单位使用。发放标准为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40元,满300元减60元,消费券先领先得,领完为止。2期投放结束后,将未使用的过期券再次增配在翼支付APP发放,开展1期返场活动。活动期间,同一面值的券,单个用户最多可领取3张,单次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消费者可到县内线下参加活动的经营单位使用消费券抵扣消费

(二)电商促消费专场活动

1.活动时间:11月1日-12月31日。

2.活动内容:电商促消费活动补贴资金为9万元,根据活动期间对电商企业网销额增量给予补贴。活动期间对2023年网销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同比每增长50万元(含)以上,给予奖补1万,但单个企业累计奖补金额不超过7万元

七、活动规则

1.普惠类电子消费券由手机定位在郎溪的号码且翼支付实名并绑银行卡的用户领取;在翼支付客户端首页进入活动页面领券。零售商贸单位可以到属地政府(街道)进行申报参加促消费活动,各镇(街道)审核后报县商务局备案。

2.电子消费券发放三种满减类型:满100元减20元、满200元减40元,满300元减60元。消费券发放数量有限,领完即止。各类消费券有效期均为7天。

3.电商消费补贴在活动结束后,由电商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属政府(街道)申报奖补。各镇(街道)接到电商企业申报材料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向县商务局转报,县商务局接转报材料后及时复核,并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将奖补资金发放给电商企业。佐证材料:1.申报主体营业执照、网店资质证明;2.活动现场照片或线上平台截图、直播界面截图、视频等;3.申报主体202311-12网络销售情况后台数据截图;4.资金申报承诺函;5.其他有关材料。)

4.参与活动的商贸单位如短时间出现多频次整额交易等非正常交易,系统会自动风控,冻结商户交易权限和结算权限。

 八、职责分工

县商务局: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与电信签订合作协议,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商贸单位参加活动;配合做好宣传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活动专项资金的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发放电子消费券专项资金的保障和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对恶意套现、薅羊毛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活动期间市场监管工作。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范围内活动的宣传,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商贸单位上线参加活动。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期间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统筹协调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开展统一、持续集中报道,并将阶段性建设成果报道上报全国、省、市媒体进行播发,同时广泛发动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新兴媒体进行互联网传播和全渠道的报道。

郎溪电信分公司:做好发放电子消费券的信息系统建设和发放工作;做好报名商户收银平台开通建设,技术支持;对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全程数据监督,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消费促进工作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消费热点、消费促进活动的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各类媒介进行宣传、报道和推广,营造活动氛围,引导企业、经营户和市民广泛参与。

(三)加强安全管理。要高度重视消费促进活动期间安全管理,落实上线参加活动企业和经营户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关注社会反响,做好各类舆情应对工作。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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