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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新闻发布会解读】《郎溪县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26 发布日期: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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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新闻发布会解读】《郎溪县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26
发布日期: 2023-10-26
【新闻发布会解读】《郎溪县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26 09:23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 年10月24日下午3:00,县应急局在司法局5楼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县应急局党委委员王永强通报了郎溪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并对《郎溪县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作了解读。县融媒体中心、郎溪论坛、政府网等媒体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以下,节选了此次新闻发布会部分内容,县应急局党委委员王永强关于《郎溪县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2023年2月14日,省防指印发《安徽省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县级防指在 2023 年 3 月底前制定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筛选 2—3 个重点乡镇(街道)先行试点,开展标准化建设。

二、总体考虑和制定意义 

镇(街道)、村(社区)是防汛抗旱措施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提升镇、村两级水旱灾害应对能力,打牢基层基础,根据省防指《关于印发<安徽省基础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皖防指〔202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防办根据省防指文件草拟了《郎溪县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于3月13日印发征求意见的函征求了各镇、各街道和相关单位意见,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无反馈意见。经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印发本方案。

四、工作目标 

聚焦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提升,围绕“五个强化、五个提升”即:“强化防汛责任落实,提升执行力;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提升识别力;强化预警响应联动,提升管控力;强化应急要素支撑,提升保障力;强化人民防线基础,提升共治力”,分批开展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到2024年完成建设任务,建成上下贯通、责任压实、响应快速、防控严密、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体系,大力提升基层防御暴雨、洪涝、干旱等灾害水平,努力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抗旱工作目标。

五、主要任务 

方案主要围绕“五个强化、五个提升”,主要任务如下: 

(一)强化防汛责任落实,提升执行力。 

1.健全镇(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工作小组) 

2.压实各级防汛抗旱责任。 

3.完善值班值守及办公制度。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提升识别力。 

4.全面隐患排查工作。 

5.对各类风险隐患进行清单管理。 

(三)强化预警响应联动,提升管控力。 

6.进一步加强天气情况的监测预警,及时传达各类预警信息,建立临灾“叫应”机制。 

7.明确转移条件,建立需转移人员清单,发放明白卡,主动避险。 

8.应急处置。建设本地群众性巡堤查险队伍,建立汛前巡查制度,建立重点部位“关停撤”机制。 

9.信息报送。明确信息员工作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地灾情向上级汇报。 

(四)强化应急要素支撑,提升保障力。 

10.应急队伍。镇(街道)按不少于50人、村(社区)按不少于15人的标准分别组建基层应急队伍;镇(街道)应为参与一线巡查的防汛责任人和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为参与抢险救援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物资储备。镇(街道)要有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包括代储点),村(社区)要有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的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包括代储点),需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应急抢险救援设备。

12.避险设施。镇(街道)要有1~2个规划安置人数不小于100人的镇级避灾安置中心。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社区)至少有1个规划安置人数不小于50人的村级避灾安置点。

13.应急预案。镇、村两级需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内容包括职责分工、风险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递、风险管控、转移避险等,村级需绘制暴雨洪涝风险图。 

14.信息化支撑。将防汛抗旱“三大系统”应用到镇(街道)、村(社区)级防汛责任人。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将防汛责任人、风险隐患部位、需转移对象、队伍物资、应急预案等录入相关系统。

(五)强化人民防线基础,提升共治力。 

15.培训演练。镇(街道)防指制定培训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每年汛前至少组织1次防汛责任人、抢险队员、巡堤查险人员等岗位培训。镇(街道)每年至少开展1次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需转移对象转移避险实战演练。

16.宣传教育。镇(街道)防指制定年度宣传计划,通过广播、网络和警示教育片、宣传册、讲座等多种形式,使防汛避险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民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村(社区)应将暴雨洪涝风险图等张贴在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广泛告知群众。

17.总结评估。发生较大以上险情灾情后,镇(街道)在组织做好防灾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及时组织复盘总结。加强复盘总结成果运用,完善相关制度,补齐能力短板,夯实工程基础,不断提升防灾抗灾能力。

六、创新举措 

飞鲤镇、郎步街道在2023年7月底前按照本工作方案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8月底前由县防指组织自评,9月底前由市防指组织复核并参加省防办组织开展试点建设调研评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作为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政府分管领导要及时研究部署,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防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要将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纳入年度防汛抗旱重点工作并按照标准具体负责落实到位,针对建设中的难点、堵点,创新解决办法,保证建设成效。县防指组织专门力量统筹推进标准化工作并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县防办跟踪各地建设进展,不定期通报推进情况。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统筹资金,加大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投入,保障相关经费落实到位;对工作推进有力的地方,县防指将统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八、下一步工作 

在调研评估、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县各镇(街道)开展标准化建设,202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内容,8月底前完成县级自评并接受市级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