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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20512/202310-00017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促进优化提质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24 发布日期: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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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促进优化提质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0-24
发布日期: 2023-10-24
《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促进优化提质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24 10:57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促进优化提质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下,我省不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现有区域儿童福利机构22个,承担孤儿集中养育功能。这些区域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不断完善、人才力量不断夯实,机构“养治康教安”和社会工作一体化服务能力水平持续提升,院内集中养育孤儿的生活教育康复等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儿童福利机构仍然存在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信息化建设滞后、专业化人才队伍力量薄弱等制约机构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和瓶颈。

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2年7月,省民政厅聚焦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促进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全面排查、剖析儿童福利机构养育、治疗、康复、特教和安置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系统梳理儿童福利领域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促进优化提质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2022年9月向省未保委主要成员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建议,截至2022年10月24日,收到反馈意见3条。根据反馈意见,我厅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和合法性审查,2022年12月30日,省民政厅2022年第31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总体框架分为三个部分,主要内容为:

一是提升规范化服务管理水平。《实施意见》从规范入院管理、提高养育能力、加强医疗保障、提升教育水平、优化康复服务、推进安置工作、加强社工介入、支持拓展服务、规范资金发放、完善设施设备、严格安全管理等11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管理,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风险隐患,着力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提升机构“养治康教安”和社会工作一体化服务水平,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儿童在院生活、就医、康复治疗、就学、寄养、收养、死亡、成年安置等各环节、全链条档案管理,确保“一人一档”“动态管理”。按照“应送早送、应送尽送”的原则,通过安徽省收养评估系统,规范办理收养登记。加强与公安、司法、残联等部门工作对接,定期开展大数据比对,做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全覆盖”。

三是夯实专业化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各地要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安徽省儿童福利机构工作规程》要求,按照一线护理人员与生活能够自理的儿童比例为1:4、与生活半自理的儿童比例为1:2、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儿童比例为1:1要求,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岗位,确保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对儿童福利机构内取得相应教师、医护和康复师资格、被认定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人员,民政、教育、卫健等部门要按规定将其纳入教育和医疗培训、职称评审、褒扬激励,并按规定享有相关待遇等。强化基层儿童福利队伍政策指导,加强政策培训,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是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相关部门单位之间要强化沟通协调,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的业务指导,落实资金保障,共同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

 

政策咨询部门:安徽省民政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处(儿童福利处)

联系人:徐

联系方式:0551-65606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