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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630P/202312-00115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电话咨询郎溪县公租房申请人条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2-18 发布日期: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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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电话咨询郎溪县公租房申请人条件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2-18
发布日期: 2023-12-18
电话咨询郎溪县公租房申请人条件
发布时间:2023-12-18 09:09 来源: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请问郎溪县公租房申请什么条件符合?

答: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人申请公租房和货币化租赁补贴需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最低收入(低保)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应是我县城镇居民并且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在城镇无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是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户。

(二)低收入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应是我县城镇居民并且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在城镇无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三)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应是我县城区居民;

2.申请家庭在城区无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70%的家庭

(四)稳定外来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我县城区实际居住,户籍在城区以外人员;

2.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自申请当月前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3.申请家庭在城区无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70%的家庭

(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

1.现居住地转让房屋或退出公有住房不满2年的(但因重病、重灾等其他特殊情况的,不受满2年的时间限制);

2.拥有私家小汽车的;

3.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超过10万元及以上的

4.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5.其他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

已享受我县人才租房补贴及人才公寓政策的,不再享受公租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