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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999T/202307-00059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郎溪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水稻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作业补助申报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7 发布日期: 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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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999T/202307-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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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郎溪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水稻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作业补助申报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7
发布日期: 2023-07-27
郎溪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水稻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作业补助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7 08:14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郎农〔2023〕174号《关于印发《郎溪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有关郎溪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水稻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作业补助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对水稻“两迁”害虫、螟虫、稻瘟病、纹枯病等病虫疫情,实施统防统治。

二、补贴标准:安排资金50万元。对水稻重大病虫疫情开展统防统治的植保服务组织进行作业补助。按照防治合同面积核定实施的作业面积,根据资金总量确定每亩补助资金(亩补助资金=资金总量÷申报核定作业面积),每亩(承包面积)补助上限不超过10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在工商注册登记,并在全国农药械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在我县实施水稻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作业的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均可申报。

2.申报材料:申报主体需提供申报承诺函、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有效身份证件、水稻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作业档案、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承包合同(需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审核盖章)、全国农药械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号等相关材料。于8月20日前报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倪静,联系电话:0563-7013823)。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1.各镇、街道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核实服务组织资质和作业面积。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立项。

2.实施主体在接到项目确定立项实施后,要认真抓好落实,收集整理田间作业档案记录、实施过程中相关影像等资料。实施主体及时提交验收申请,将实施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上报,镇(街道)初审后,申请县农业农村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郎溪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