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财政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政策与标准
索引号:
11341722MB0W399912/202307-00121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2023年度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认定及救助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3 发布日期: 2023-07-03
索引号:
11341722MB0W399912/202307-00121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2023年度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认定及救助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03
发布日期: 2023-07-03
2023年度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认定及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3-07-03 09:44 来源:县卫健委(县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资格认定:由于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遇到一些特殊困难。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一、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四条同时具备)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注意:第3条包括符合我省政策法规有关生育数量的规定生育和合法收养的子女,只存活一个子女的情况。

纳入特扶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2)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实施了计划生育手术;

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

二、扶助金标准

2022年,国家、省对特扶对象扶助金标准进行了提标,伤残家庭标准每人每年7440元,死亡家庭标准每人每年9600元;三级手术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260元(3120/年),二级手术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390元(4680/年),一级手术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520元(62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