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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桥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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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876R/202309-0023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毕桥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毕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9-15 发布日期: 2023-09-15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876R/202309-0023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毕桥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毕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9-15
发布日期: 2023-09-15
毕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5 15:49 来源:毕桥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毕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党中央有号召、上级有要求、现实有需要、群众有期待的大事,是推不掉、赖不掉、省不掉的好事,各村要做到真干、实干、快干,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信心、更强烈的责任担当、更有力的工作举措,全力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抓出成效,推进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道路沿线整治行动

对进村主干道沿线的杂草荒草、侵占路肩的农作物、枯树死树、枯枝、垃圾等进行集中清理修剪,做到路容路貌整洁规范。

(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清理行动

结合县城管局城乡环卫考核要求,对村庄、庭院、道路、河道、田园及房前屋后的垃圾堆、柴草堆、粪土堆、杂物进行彻底清理。清理整治生活及建筑垃圾堆积点、零星散落垃圾和卫生死角。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确保垃圾定点收集、日产日清;加强垃圾收集设施管理,保持垃圾桶洁净,周边无散落垃圾、污水、枯枝等;清理文化活动广场等公共场所积存的杂物、散落垃圾、塑料袋等。

(三)开展沟渠塘坝清理行动

全面清理沟渠、塘坝内的水域漂浮物(病死畜禽、白色垃圾、水草枯枝等),对村庄内黑臭水沟和直排污水口进行疏浚清淤,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四)开展村庄拆破拆旧整治行动

围绕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废旧广告牌和乱拉挂、清理乱堆乱放为主要内容,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洁。

1、清理无功能建筑物。重点对公路沿线及村庄可视范围内危旧无人居住房屋、废弃闲置圈舍(棚舍)、废弃大棚残垣断壁、旱厕、破旧篱笆等无功能建筑开展清理。

2、清理废旧广告牌和乱拉挂。全面清理道路沿线及村庄内电线杆、建筑墙体、宣传栏、桥护栏上黏贴的各类牛皮癣,清理悬挂于墙上的、树间的横幅广告,拆除、更换破旧的店招广告。

3、清理乱堆乱放。全面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开放院落、空闲场地、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的柴草垛、生产用具、粪桶粪缸,做到各类柴草杂物有序整齐堆放。对乱堆乱放的砂石、砖块、钢筋、木料等全面清理或做到有序整齐堆放。

(五)开展家禽散养整治行动

规范农户家禽养殖,开展家禽圈养行动。各村居摸清自然村庄内家禽养殖基本情况,建立底册清单,重点突出家禽散养农户。引导帮助农户实行家禽圈养,动员圈舍靠墙进院,移至屋后等,及时清理家禽粪便,做到人畜分离,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六)开展农户庭院整治行动

结合“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等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农户院内环境卫生清洁,做到整齐美观。做到庭院内整洁卫生,杂物、农用物资等分门归类,确保院内净、厨房净、厕所净,院内物品摆放规范。禽畜圈养,房前屋后无乱堆放,墙面无乱写乱画,无乱搭乱建现象,无杂物垃圾、杂草、枯树等。

(七)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行动

对各村(社区)耕地、林地、田间道和日光温室、钢架大棚等农业设施及农田内的生活垃圾、塑料袋、废旧薄膜、棚膜、柴草、枯枝、尾菜秸秆、农业废弃物等进行彻底清理,做到可视范围内无垃圾。

(八)开展农业生产用房整治行动

村居对本村范围内农业生产用房进行摸底,建立底册,明确使用频次、用途、材质、面积等。集中对闲置、破损、无功能等农业生产用房开展集中拆除清理。

三、分类推进

结合全镇“留改拆”村庄规划,全镇所有自然村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围绕整治任务,分类分步推进。

一类自然村主要包括主干道沿线自然村等。

二类自然村主要包括一类自然村庄以外的,列入全镇“留改拆”村庄规划中保留、改造的自然村。

三类自然村主要包括列入全镇“留改拆”村庄规划中拟拆除的自然村。

四、时间安排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7月份开始至11月份结束,为期五个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一类自然村集中整治阶段(7-8月)。

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沟渠塘坝清理、村庄拆破拆旧整治、家禽散养整治、农户庭院整治等五个方面对一类自然村居开展集中整治。同时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道路沿线整治、闲置农业生产用房整治三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时间到7月底。8月份组织验收。

(二)二类自然村集中整治阶段(8-9月)。

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沟渠塘坝清理、村庄拆破拆旧整治、家禽散养整治、农户庭院整治等五个方面对二类自然村居开展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时间到8月底。9月份组织验收。

(三)三类自然村集中整治阶段(9-11月)。

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沟渠塘坝清理、村庄拆破拆旧整治、家禽散养整治、农户庭院整治等五个方面对三类自然村居开展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时间到10月底。11月份组织验收。

五、经费保障

为顺利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一是给予村居一定标准的整治经费;二是给予危旧无人居住房屋、废弃闲置圈舍、农业生产用房一定标准的经济补偿。具体内容如下:

(一)整治经费

结合村居上报的自然村常住人口数,按照每户100元的标准,给予自然村整治经费。整治经费主要用于机械费、人工费等。整治经费支出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严禁用于奖励个人等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外其他用途。使用机械、人工等需经包村干部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经济补偿

对整治范围内危旧无人居住房屋、废弃闲置圈舍、农业生产用房给予一定标准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详见附件。废弃大棚、残垣断壁、旱厕、破旧篱笆等其他不予以经济补偿。

危旧无人居住房屋、废弃闲置圈舍、农业生产用房等建筑物经济补偿实行备案审批制。各村居在开展整治前组织人员对建筑物进行实地丈量登记,明确面积、补偿金额,附上图片,形成建筑物补偿清单。经包村干部、村居书记、包组干部、农户签字确认,在村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提报镇农环办备案。经镇研究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整治经费及建筑物经济补偿实行包村干部负责制,包村干部负责日常整治经费使用、建筑物补偿兑现的审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