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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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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95382012R/202309-00018
组配分类: 机构领导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领导活动】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郎溪县2023年质量月活动新闻发布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8 发布日期: 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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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机构领导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领导活动】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郎溪县2023年质量月活动新闻发布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8
发布日期: 2023-09-08
【领导活动】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郎溪县2023年质量月活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9-08 16:32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发布会主题:“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

郎溪县2023年质量月活动新闻发布会

二、发布单位:郎溪县市场监管局

三、发布会时间:县司法局5楼会议室

四、发布会地点:2023年9月8日上午9:30

五、发布会主要内容:通报2023年全县“质量月”活动安排情况。

六、发布会出席人员: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黄开志,副局长徐飞,县文旅局副局长田翠玲,县住建局建管中心副主任钱江,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孙兆富。

发布人:黄开志

主持人:徐飞

七、邀请媒体:郎溪政府网、郎溪新闻网、郎溪发布、郎溪电视台、郎溪论坛

八、发布会议程:一是通报2023年全县“质量月”活动安排情况,二是答记者问。


增强质量意识  推动高质量发展

郎溪县2023年质量月活动新闻发布会通稿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非常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县质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通报一下2023年全县“质量月”活动安排情况。

       一、活动时间

2023年9月。

二、活动主题

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质量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导推动新时代质量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动员、广泛发动,通过多种形式,推进分层分类学习,加强理论阐释培训,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贡献力量。

(二)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宣城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郎溪县质量强县建设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质量强国、质量强省、质量强市战略部署,根据《郎溪县质量强县建设实施方案》,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着力推动品牌建设,着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着力提高全民质量素养,全方位建设质量强县,为实现郎溪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质量支撑。

(三)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质量强县和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活动,统筹推进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加强区域质量合作,推动区域质量协同发展。以“一园一品”作为主攻方向,聚焦纺织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深入推进“四个一”质量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安徽省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更大力度保障优质产品、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要围绕市场需求和群众关切,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发展关键,坚持一个一个行业抓、一类一类产品抓,组织开展产业链质量提升,着力开展产业链质量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更好支撑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促进行业整体质量提升。

(四)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战略,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建立和应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实践、团体标准“领先者”行动和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高标准牵引品质提升。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提升企业的品种引领力、品质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推广绿色建造技术。指导企业申报创建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引导企业采用品牌培育先进标准,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五)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围绕我县新兴产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活动,强化计量、标准等技术服务,推动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持续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强化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帮扶。深化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261”提升行动,组织专家深入企业现场“巡诊”“会诊”,支持和引导企业升级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建立低碳、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把全面质量管理夯实到企业一线。

(六)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完善联合监管机制,深入排查和有效降低风险隐患。围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机动车检验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活动。加强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纠正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持续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深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电线、电缆、开关等电气产品犯罪活动“夏季行动”及秋季农资执法打假、商品过度包装、扫黑除恶、长江禁渔、加油机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在建水利工程质量“飞检”。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专项监测。纵深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秋学期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食堂承包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指导企业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持续开展燃气灶管阀、泄露报警器等重点产品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网购产品质量监管,有效提升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效能,坚决防止“三无”、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七)提高全民质量素养。组织有关成员单位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质量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让质量强国深入人心。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制作推广特色质量文化作品,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加强质量文化建设,传播先进质量文化,展现郎溪质量品牌形象。开展《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开展“质量月”活动是政府年度质量工作考核重要实证内容。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策划,周密部署,以“质量月”为契机,深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推动促进质量发展的各项措施加快落地见效。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主题活动,让“质量月”活动更加丰富多彩,让质量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高效开展活动。坚持自愿参加、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不得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答记者问

1.请问我县如何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

答:一是加强客流管控预警。科学核定景区承载量,完善景区客流高峰应急处置预案,实施预约制度,做好客流预判,加强流量管控,及时发布限流公告,提醒游客错峰出游。二是提升景区服务 质量水平。备好必要的防中暑药品,增加志愿服务人员,为游客提供咨询和引导。三是强化统筹协调。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属地政府,加强道路交通、景区秩序维护等工维护等工作。四是做好隐患排查。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做好涉山涉水类景区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五是加强景区工作人员服务技能、服务意识的培训,要主动服务、微笑服务,着力提升遇事沟通协调能力。 六是严格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及时回应游客诉求。

2.农资打假事关农资产品质量也是社会关注热点,请就该行动的开展情况作一介绍?

答:农资打假工作是农资购销、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也是县农业农村局历年来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主要工作开展如下:一是开展了全覆盖、网格化巡查,共组织巡查检查30次,出动执法车辆30余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39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126家次;二是针对夏季重点农资产品加大抽检力度,共抽检农资41组,抽检结果尚未出具;三是依法查处农资违法经营行为,6~8月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起,罚没金额11500元;四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等宣传工作,提高经营户法律意识和农户鉴别合格农资专业知识。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在认真总结前期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积极为我县秋粮丰收保驾护航。

3.关于房屋本身出现质量问题,请问如何进行处理,是否可以提出检测?

答:如果是房屋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并且在质量保修内,应第一时间向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进行反映,要求其对房屋进行维修和修复,如果反映后开发商没有进行维修或对维修方式、方式和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我们质量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我们就会安排人员现场核实和下步处理。对有可能影响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的质量投诉,建设单位应召集有关责任主体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抓紧落实。需要进行检测或鉴定的,由建设单位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鉴定,对于建设单位认为不需要进行检测鉴定的问题,或不需要检测鉴定已能确定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应出具经工程建设五大责任主体签字盖章的书面说明。投诉人对上述意见有异议并坚持要求进行检测鉴定的,可自行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者鉴定。若检测鉴定结果符合有关工程结构安全要求的,检测鉴定费用由投诉人承担;不符合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有关检测鉴定费用。

4.目前我县正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请问一下市场监管部门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为深刻汲取“6.21”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郎溪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我局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出台市场监管领域整治方案。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郎市监〔2023〕105号),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和气体充装单位全覆盖检查。落实4家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气瓶安全追溯系统;对全县6家气体充装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约谈,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已完成充装单位多轮全覆盖检查,共发项隐患6条,均闭环管理。三是压实燃气压力管道监管力度。进一步督促管道使用单位查清本单位燃气管道数量,建立管理台账,落实法定检验职责,截至目前,全县在册在用燃气压力管道长度165.252km,检验率100%。四是开展燃气灶具及其配件产品质量排查。在全县内市场、商超、专营店组织开展燃气灶具、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燃气用连接软管等经营主体进行深入摸排和检查,共排查经营主体88家,发现隐患14条,已完成闭环整改,期间立案查处2起,处罚0.177万元。五是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燃气安全监管。通过手机扫描燃气气瓶“二维码”查询登记、检验、充装等信息,检查气瓶是否粘贴充装产品合格标签及警示标志,连接软管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等。督促各餐饮服务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检查95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64户、发现燃气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隐患38条,立案查处2起,均已闭环管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立足监管职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加大辖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违法行为,全力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