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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MB1682621B/202204-00184
组配分类: 补偿方案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G50沪渝高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08 发布日期: 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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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补偿方案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G50沪渝高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08
发布日期: 2022-04-08
G50沪渝高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8 17:02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郎征补公告〔202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和二十八条规定我县于2022年2月28日发布了《郎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郎征启公告〔2022〕7号), 现依据前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拟征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规划、财政、人社、住建和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法拟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十字镇李村村、十字村、大华村、双铺村、天子门村。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 土地现状

本次拟征收土地总面积67.1505公顷,其中农用地64.1749公顷,建设用地4.1495公顷,未利用地0.5287公顷。具体见《征地现状调查表》。

三、 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G50 沪渝高速广德至宣城段改建工程(郎溪县段)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四、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具体补偿情况如下:

 

被征地村

(组)

 

征地地类

面积

(公

 )

补偿标准(元/ 亩 )

土地补 偿费(元/亩)

安置补

助费(元/亩)

征地补 偿标准 (万元/公顷)

 

 

 

 

郎溪县十字镇李村村、十字村、大华村、双铺村天子门村

农用地

 

耕地

 

28.1106

 

42260

 

16900

 

25360

 

63.39

其他农 用地

 

34.3613

 

42260

 

16900

 

25360

 

63.39

 

建设用地

 

4.1495

 

42260

 

16900

 

25360

 

63.39

 

未利用地

 

0.5287

 

33808

 

13520

 

20288

 

50.172

合计

67.1501

/

/

/

/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郎溪县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宣政复〔2020〕38号)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五、 安置方式与社会保障

(一)采取货币安置、安置点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办法。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宣政办〔2013〕11号)要求办理。

六、听证事项

凡对本方案有异议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其他形均不予采纳。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或放弃听证

七、补偿登记、签约期限

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5月6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地的 镇办理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协议书。未如期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手续的,将依据现状调查情况采取公告告知。

八、 禁止事项

在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郎征启公告〔2022〕7号)之日起,抢栽抢建一律不予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由郎溪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流海          联系电话:0563-7012502)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