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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657F/202306-0003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07 发布日期: 2023-06-07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657F/202306-0003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07
发布日期: 2023-06-07
郎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发布时间:2023-06-07 15:41 来源: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郎政秘[2023]22号) 要求,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经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全县五经普相关工作。

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经济普查的有关重大问题。经济普查中涉及的有关政策性问题,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调后,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由领导小组或报请县政府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经济普查日常事务,适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普查工作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并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重要文件由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签发,日常业务工作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签发。

一、县统计局

承担县经普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经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组织实施经普试点、“两员”选聘、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汇总、质量验收、审核评估、结果发布、资料开发等经普各阶段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普查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级统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受理经普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经普相关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二、县委宣传部

协同制定全县经普宣传方案,下发相关文件指导开展经普宣传工作;协调县级新闻媒体开展经普公益宣传,对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进行宣传报道;指导各镇、园区做好普查宣传工作;负责和协调文化产业的经普有关事项。

三、县委政法委

协调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协调动员网格员配合做好经济普查宣传。

四、县委编办

完整准确提供县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名录等基础资料;协助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参与县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核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并配合县经普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普查工作。

五、县数据资源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完整准确提供县公共数据平台内各类单位名录;负责和协调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部门数据共享方面的事项。

六、县发改委

与县经普办联合发文指导开展普查工作;完整准确提供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相关单位及仓储设施名录等基础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负责和协调服务业、总部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的经普有关事项。

七、县教育局

与县经普办联合发文指导开展普查工作;完整准确提供全县教育系统管理及在本系统登记或备案的各类市场主体名录等基础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配合普查机构做好各类学校中与普查有关的商贸、餐饮、工业、物业管理、交通、绿化、科研等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清查和登记工作;负责和协调教育行业的经普有关事项。

八、县科技局

与县经普办联合发文指导开展普查工作;完整准确提供全县科技服务机构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单位名录基础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负责和协调科技项目、研发经费等经普有关事项。

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与县经普办联合发文指导开展经普工作;完整准确提供县经信局掌握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单位名录基础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负责和协调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方面的经普有关事项。

十、县公安局

督促各镇、街道、园区派出所、公安机关及时受理并查处阻碍普查员实施调查、侵犯普查员人身安全行为;完整准确提供保安服务单位、派出所、住宿业单位、营运车辆等名录基础资料;协助做好娱乐场所的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

十一、县民政局

与县经普办联合发文指导开展普查工作;完整准确提供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及基层自治组织单位名录等基础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完整准确提供民政部门所属的婚姻、殡葬、养老服务,慈善福利机构、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单位名录等基础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负责和协调全县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等经普有关事项。

十二、县司法局

与县经普办联合发文指导开展普查工作;完整准确提供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类机构单位名录基础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负责和协调法律服务业的经普有关事项。

十三、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做好县级普查经费预算的审核、落实到位和使用监督,保障普查工作的需要;完整准确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分单位部门决算资料;完整准确提供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单位名录等基础资料。

完整准确提供全县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再担保)、典当行、商业保理等行业法人地方金融组织名录基础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

十四、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完整准确提供全县人社信息化平台内各类单位名录、本系统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单位名录等基础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

十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普查区电子地图绘制等工作。

十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与县经普办联合发文指导开展普查工作;完整准确提供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等单位名录基本信息;协助开展相关单位清查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负责和协调建筑业经普有关事项。

十七、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与县经普办联合发文指导开展普查工作;完整准确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评估及测绘、物业管理和房屋中介等单位名录基本信息;协调楼宇物业配合属地经普机构做好普查宣传和入户登记等工作,组织发动楼宇物业人员为单位清查提供引导和帮助,负责和协调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经普有关事项。

十八、县交运局

与县经普办联合发文指导开展普查工作;完整准确提供道路运输业市场主体名录,个体户名录,取得客运、货运资质许可的各类车辆(含挂靠运输企业的出租车、货运车辆和无挂靠的个体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信息,驾驶培训学校名录及培训人次、收费标准等行政记录,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协助做好个体运输户的经普登记工作;负责和协调交通运输业的经普有关事项。

完整准确提供全部邮政业务(邮政、快递业务机构等)单位名录基础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核实、认定和普查登记工作;负责和协调邮政业的经普有关事项。

十九、县商务局

与县经普办联合发文指导开展普查工作;完整准确提供重点商贸流通市场主体、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重点单位及已经商务部门许可的拍卖、加油站基础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协调配合商贸及相关企业、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电商平台、港澳台及外资企业方面的经普有关事项。

二十、县文旅体局

完整准确提供星级酒店、景区、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闻和出版业等单位名录基础资料,并协助提供民宿、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经营户信息,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完整准确提供全县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等基础资料,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体育健身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名录等资料收集,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负责和协调民宿服务、旅行社、体育行业及相关服务方面的经普有关事项。

二十一、县卫健委

与县经普办联合发文指导开展普查工作;完整准确提供各类卫生健康机构单位名录等基础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参与监督、检查、指导卫生健康机构普查登记工作;协调医疗机构内部各类市场主体的清查和登记工作;负责和协调卫生行业的经普有关事项。

二十二、县税务局

与县经普办联合发文指导开展普查工作;完整准确提供全县纳税单位(正常户、非正常户)和个体工商户单位名录及纳税情况资料;完整准确提供全县税务师事务所名录等基础资料;完整准确提供分行业的税收综合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二十三、县市场监管局

与县经普办联合发文指导开展普查工作;完整准确提供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和年报信息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市场主体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二十四、县农业农村局

完整准确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单位名录,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单位名录等基础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负责和协调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经普有关事项。

二十五、县生态环境分局

完整准确提供本部门所掌握的全部单位名录等基础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

二十六、县城管局

完整准确提供全县市政公用单位名录基础资料以及相关人员、资产等数据,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负责和协调公共设施管理业的经普有关事项;配合经普机构做好个体经营户的普查登记等相应工作;支持经普机构通过户外广告、显示屏、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做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十七、县邮政公司

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配合经普机构组织和指导本部门(行业)的普查工作。

二十八、人行郎溪支行

完整准确提供银行、金融信托与管理、金融租赁、财务公司、邮政储蓄及其他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全部单位(含视同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的单位名录等基础资料,配合经普机构进行单位清查工作;负责对相关名录的比对、查找和核实工作,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负责本行业普查工作,在普查数据报送上级机构同时抄报县经普办。

二十九、宣城银保监分局郎溪监管组

完整准确提供全县保险业全部法人单位(含视同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的单位名录等基础资料,配合经普机构进行单位清查工作;负责对相关名录的比对、查找和核实工作,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负责本行业普查工作,在普查数据报送上级机构同时抄报县经普办。

三十、县烟草专卖局

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

三十一、国网郎溪县供电公司

完整准确提供本系统的单位名录、市场主体用电量等基础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比对、查找与核实工作,配合经普机构组织和指导本部门(行业)的普查工作。

郎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