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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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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分管负责人解读】党组成员、公车管理中心主任王宜民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05 发布日期: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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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分管负责人解读】党组成员、公车管理中心主任王宜民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05
发布日期: 2023-06-05
【分管负责人解读】党组成员、公车管理中心主任王宜民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 09:58 来源: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通知印发背景和依据

当前印发该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根据《安徽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皖办发〔2022〕30号)及《关于构建防治违建兴建楼堂馆所长效机制的意见》(皖财建〔2022〕295 号)相关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办公用房管理水平,实现办公用房的优化配置。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的需要。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是首部国家层面统一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党内法规,其中第七章“监督问责”中详细规定了对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追责的违规情形;2018年,中夹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9 条规定了害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办公用房管理违规行为,并强调"情节严重的,给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以上党内法规进一步强化了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政治性、纪律性、严肃性和刚性约束力。故有必要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强化政治和思想自觉,高度重视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的需要。各单位党组(党委)是本单位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安徽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的主体,制定并严格实施办公用房管理方案,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办公用房管理的常态化监管,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督促抓好清理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的需要。开展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是深入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一步巩固清理腾退工作成效、推动县直机关办公用房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提高办公用房管理水平,实现办公用房的优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5月10日前郎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认真学习研究文件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

2、5月25日前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安徽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有关事项。

3、6月3日前草拟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

4、6月5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

四、工作目标

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提高办公用房管理水平,实现办公用房的优化配置。

五、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

一、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各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核定面积内合理安排使用办公用房,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不得私自调整给其他单位使用。办公用房安排使用情况应当按年度通过政务内网、公示栏等平台进行内部公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配备情况应当按年度报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备案,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二、严禁违规租赁使用办公用房。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无法调剂的情况下,经审批同意租用办公用房的单位,需报财政部门审核安排预算,签订租赁协议并统筹安排使用;现已租赁企业、个人房产作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单位,需按照协定合同,按期支付租赁费用。任何单位不得以无偿占有、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

三、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各单位的技术业务用房,应从严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违反规定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

六、创新举措

针对我县单位多,办公用房使用量大的实际情况,采用社会租赁,严禁挤占技术业务用房,集中办公、集中维保,以达到节约的目的。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县直各单位和乡镇政府责任,发挥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二是做好人员培训和经验交流,提升能力水平。三是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强宣传和理论指导,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根据文件精神及时督促各单位依法依规展合理使用办公用房

九、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郎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解读人:郎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公车中心 主任王宜民

  咨询服务电话:0563-702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