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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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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MB1682621B/202308-0000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郎溪县蓝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1 发布日期: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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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1682621B/202308-0000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郎溪县蓝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1
发布日期: 2023-08-01
郎溪县蓝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8-01 00:00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郎自然资规执罚﹝2023﹞10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郎溪县蓝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郎溪县凌笪镇独山村非法占地1247.03平方米建设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2021年9月1日修订前)的规定以及按照《安徽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试行)》的要求。
行政相对人名称郎溪县蓝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1325448567U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章**
处罚结果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凌笪镇独山村1247.03平方米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用的1247.03平方米土地上建设的所有建筑物及相关硬化设施;2、对非法占用1247.03方米的土地,其中耕地1134.48平方米,按照15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17017.2元;一般农用地(有林地)112.55平方米,按照5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562.75元;共计罚款人民币17579.95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01
处罚机关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地方编码341821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