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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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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526K/202307-00017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同意宣城卡哥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设立代理记账的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5 发布日期: 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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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同意宣城卡哥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设立代理记账的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25
发布日期: 2023-07-25
关于同意宣城卡哥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设立代理记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5 08:13 来源: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关于办理代理记帐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宣城卡哥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现公示如下

该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潘丹为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办公地点:郎溪县经济开发区皖江工贸城8幢110-2号。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341821202300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1MA8LGRMA3Y

公司主管代理业务负责人:潘丹(助理会计师资格证号:2xxxxxxxxxxxx3)。

专职从业人员3名:

 丹(从业资格证号:3xxxxxxxxxxxxxxxx1);

甘留留(从业资格证号:3xxxxxxxxxxxxxxxx7);

吴志荣(从业资格证号:3xxxxxxxxxxxxxxxx0);

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代理记账业务规则,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公示期7天(2023年7月25日-2023年8月2日)内口头或书面向财政局反映。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郎溪县财政局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