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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农(农药)罚〔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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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宛某某农资经营部经营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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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宛某某农资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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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41821MA2RW9KC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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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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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3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执法检查,在门店内已拆开的包装箱中发现5种过期农药,分别为“破蓟®3%甲氨基阿维菌苯甲酸盐微乳剂”(规格:200ml/瓶,生产批号:20210207,农药登记证号:PD20131742,生产单位:山东恒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瓶、“清原农冠®金粳喜®40%氰氟草酯可分散油悬浮剂”(规格:100ml/瓶,生产批号:20210311,农药登记证号:PD20171421,生产单位:青岛清原农冠抗性杂草防治有限公司)24瓶、 “绿霸®金御卫®50%草铵膦可溶粒剂”(规格:25克/袋,生产批号:20210408,农药登记证号:PD20190076,生产单位:潍坊新绿化工有限公司)35袋、“绿霸®金御卫®108克/升高效氟吡甲禾灵乳油”(规格:20ml/袋,生产批号:20210428,农药登记证号:PD20081552,生产单位: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5袋、“叶美净®75%肟菌·戊唑醇水分散粒剂”(规格:15克/袋,生产批号:20210419,农药登记证号:PD20170533,生产单位:杭州宇龙化工有限公司)17袋,此5种农药质量保证期均为2年,均已超过包装标注的质量保证期。5种过期农药总货值为11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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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1. 没收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破蓟®3%甲氨基阿维菌苯甲酸盐微乳剂”4瓶、“清原农冠®金粳喜®40%氰氟草酯可分散油悬浮剂”24瓶、“绿霸®金御卫®50%草铵膦可溶粒剂”35袋、“绿霸®金御卫®108克/升高效氟吡甲禾灵乳油”35袋、“叶美净®75%肟菌·戊唑醇水分散粒剂”17袋;
2. 罚款肆仟元整(¥4000.00元)。
处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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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或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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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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