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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305-00059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县农业农村局解读《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郎溪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郎溪县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12 发布日期: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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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县农业农村局解读《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郎溪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郎溪县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12
发布日期: 2023-05-12
【部门解读】县农业农村局解读《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郎溪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郎溪县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2 17:30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为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 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20231 号)和省、市、县五年行动方案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郎溪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郎溪县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二、总体考虑和制定意义

(一)总体考虑。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乡村建设,以规划建设为引领,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以美丽乡村中心村、农村改厕、美丽宜居自然村庄等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为保障,完成省、市既定计划,用“绣花”功夫建设美丽乡村。

(二)制定意义。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加快实现乡村建设从“一处美”向“处处美”转变。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改善农村生活品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委农办结合我县实际,牵头拟定了《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3年郎溪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3年郎溪县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22日至228日发县直部门和各镇、街道征求了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修改形成了《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2023年郎溪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2023年郎溪县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讨论稿)》,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5月10日,文件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重点任务,持续发挥长效管护机制作用,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宜居宜业转变。

五、主要内容

主要分为3大方面,即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程。

一是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全面建设完成2022年度4个省级中心村,开工建设2023年度3个省级中心村、4个市级中心村。完成打造2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沪皖大道环龙须湖美丽乡村示范片区、通湖绿道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健全县、乡、村、组四级管护基金制度管护省级中心村,县财政专项补助标准各省级中心村3万元,市级中心村、重点自然村由行政村负责管护,确保省、市级中心村和重点自然村持续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继续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三大革命”,2023年在全县改造1000户农村厕所,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常态化运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工作。经有关程序,开展2023年度100个重点自然村整治(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任务,在重点自然村内实施以入户道路为主的建设内容,并持续深入推进“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在全县1246个自然村(除已建省级中心村建设点、在建省、市级中心村和重点自然村外)常态化开展“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确保村庄干净整洁。完成连片打造2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美丽花木·天际茶海”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融合发展·以工助农”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实现每个片区“1 3A 级景区自然村+所有A 级景区自然村”点上示范。以镇政府驻地建成区为依托,2023在全县9个镇政府驻地及周边村庄完成以镇及周边村庄治脏治乱乡村文明建设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服务功能外延工程。

三是深入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全县87个“生态美超市”,继续推进“垃圾换积分、积分换垃圾”兑换模式,进一步增强村(居)民垃圾分类处理意识和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减少源头污染。继续打造“十星清洁户+两香家庭+最美庭院”工作名片,2023年每个镇(街道)建成1条“星香美”示范带。通过文明创建“一月一主题”、“小板凳会议”、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多种途径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宣传活动,丰富农民精神生活,提升农民精神文明水平。

六、创新举措

探索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能。健全以路长、田长、林长、河(湖)长为责任主体,依托各级工作职责,对农村路域、田间、林间、水域常态化开展环境整治的工作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压实责任。落实中央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发挥“镇(街道)—行政村—自然村—农户”四级网格化包保管理制度作用,切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保障经费。按照省级整合涉农资金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县有关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报账管理办法,每个省级中心村建设点整合项目不少于1个,在坚持专项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实行镇(街道)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其中项目开工预拨30%启动资金。

(三)协同推进。县农业农村局发挥综合协调职责,统筹推进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三大革命”“三大行动”,确保高水平提升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四)加强督导。县委农办组织,县直各单位依据自身职责,对各镇(街道)、村(社区)实行半年测评、年终考核、动态管理考核和督查、指导,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并将具体工作成效纳入县目标管理考核、县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等。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1.坚持群众主体,加强政策宣传,健全沟通反馈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政策宣传,提高居民对政策的知晓率。

2.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工期要求完成工程类建设任务。按照领导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紧盯目标任务,要真抓实干,推动各项措施加快落地,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加强督导、考核和培训。要压实各级责任,建立督导机制,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4.坚持建管并重,发挥基层制度优势和长效管护机制作用,确保整治成果常态长效。

5.规范资金拨付和使用。根据省、市、县有关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报账管理办法,在坚持专项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实行镇(街道)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


解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美丽乡村建设服务所所长—戴启贵

咨询电话:0563-7033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