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新发镇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新发镇政府> 财政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政策与标准
索引号:
11341722766868479L/202307-00086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新发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资金来源】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来源(2023)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7-28 发布日期: 2023-07-28
索引号:
11341722766868479L/202307-00086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新发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资金来源】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来源(2023)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7-28
发布日期: 2023-07-28
【资金来源】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来源(2023)
发布时间:2023-07-28 09:32 来源:新发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县财政共同负担。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损赠、资助。所提供的损赠由县民政部门负责接收,全部用于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县财政根据年度预算资金总额,扣除上级财政上年实际补助的差额部分(不含一次性补助和预拨下年补助),全额列入县财政预算。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农村低保资金出现缺口时,县财政应及时予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