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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7000/202305-0000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郎发〔2023〕1号
生成日期: 2023-05-04 发布日期: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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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305-0000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郎发〔2023〕1号
生成日期: 2023-05-04
发布日期: 2023-05-04
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09:14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

                            2023420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守牢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探索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县域实践新路径。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规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保持较快增长。

一、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建设百亩示范方3个、高产攻关田3个,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74.45万亩、产量在27.5万吨以上,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完善粮食生产激励政策。发展优质专用粮43万亩,推行订单生产,严格落实“单种、单收、单储、专用”。开展粮油生产技术模式集成示范,实施稻油、稻麦、再生稻模式攻关和水稻绿色增产模式集成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推进水稻集中育秧设施项目建设,在粮食主产镇建设育秧中心2个、粮食烘干中心2个、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1个。在增产和减损两端同时发力,持续深化食物节约各项行动。加大种粮政策扶持,确保粮农有利可图。新增补贴重点向种粮主体倾斜,对300亩以上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实行白名单制度并叠加补贴。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种植业收入保险全覆盖。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新增0.1万吨县级储备规模,坚决管好地方储备粮食,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

(二)积极做好油料扩种工作。大豆面积达到1.2万亩。扩种油菜1.19万亩,面积达到6.29万亩,实施1.4万亩“冬闲田扩种油菜”项目。实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新增种植面积960亩,总面积达1.2万亩。

(三)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持续推进设施蔬菜发展,新增设施基地200亩,设施蔬菜播种面积达到0.5万亩(含复种)。改造提升保障性蔬菜基地,大力推广大棚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推进家禽高标准立体笼养改造和生猪现代化养殖场建设,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等绿色高效养殖模式,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11万亩以上。

(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集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大食物供给体系。做好蔬菜稳产保供,稳定家禽生产,夯实生猪养殖基本盘,规模猪场不低于4 个,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2500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2300头。加快推进皖垦集团商品蛋鸡等重点项目建设,保障猪肉等畜禽产品供应量足价稳。水产品总产稳定在2.68万吨以上。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追溯管理制度。

二、深入推进“两强一增”行动

(五)大力推动科技强农。加快农业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组建以专家型科技骨干为核心的科技特派团,持续推进科技特派员、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推广应用农业“四新”科技成果,支持开展农业领域技术攻关。大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培养一批引领型、成长型农业企业,确保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7%。深化种业提振行动。加强种质资源特别是地方品种的保护利用,支持家禽新品种(配套系)育种研发。新收集保存农业种质资源7份,完善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点1个。发展智慧农业,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生产过程数字化转型升级,新增数字农业工厂1个,数字农业应用场景1个。

(六)深入推进机械强农。加快农业全程机械化进程,提升水稻、小麦、油菜机械化种植和收获水平,加快灌排、植保、秸秆处理、烘干等环节装备和技术应用。发挥农机购置补贴及报废更新政策效应,促进先进适用农机具推广应用,特别是丘陵山区适用的小型农机推广。继续开展特色农机补短板研制工作,全县研制特色农机产品1个。加强智慧农机装备建设,引导企业推广农用无人机、农业机器人、农机作业监测设备等。力争经济作物和畜牧、渔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率达50%,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4.5%

(七)促进农民增收。通过乡村振兴带动一批、城镇化转移一批、完善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持续开展就业促进暖民心行动,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体系。深入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进一步实施农村居民本地就业“121”计划。加快实施创业郎溪行动,开展面向全县农民工创业培训100人以上,面向农村创业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00万元以上。

三、完善农业基础设施

(八)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三区三线”划定的48.5767万亩耕地和43.4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围绕耕地保护总目标,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加强长效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推进“流失”耕地找回、多措并举开展撂荒地整治,高质量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

(九)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多渠道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强化项目管理,提升建设质量,健全管护机制。按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要求新建1.7万亩、改造提升1万亩高标准农田,逐步推动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确保稳产高产。

(十)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开工建设港口湾水库(郎溪段)灌区工程、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南丰圩段工程、郎源水库特征水位调整工程、1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启动荡南湖排涝泵站工程、老郎川河建设圩段及涛城段防洪工程、梅渚镇人民一级站灌区工程和2023年度水土保持(团结圩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钟桥河防洪治理工程、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工程幸福圩段工程、飞鲤镇幸福圩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王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和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提升灌排能力为重点,大力推进塘坝整治提升工作,全面实施好农田水利“最后一米”工程。重点推进防洪工程、泵站建设、水源工程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等项目,确保农田旱能灌、涝能排,全面建成旱涝保收田。提升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能力。做好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提升重点区域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一)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强化网格管理,不断完善部门筛查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范围、落实帮扶措施、促进问题解决。持续抓好“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提升。通过投入促、产业强、就业稳、主体带、光伏助、消费帮、救助兜、政策添、改革推、防控保等举措,促进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镇返贫现象。

(十二)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更加注重扶志扶智,聚焦产业就业,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提高到65%以上,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支持有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庭院经济,创新推广微花园、微茶园、微菜园等模式。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帮扶。推广“三业一岗”就业帮扶模式。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光伏电站大部分收益用于脱贫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

(十三)持续稳定帮扶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强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与其他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绩效,全面加强资金安排和拨付使用管理。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压实帮扶责任,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联系村和干部帮扶制度。强化驻村帮扶。引导、动员、宣传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扎实开展好“万企兴万村”等活动,动员更多的企业、社会组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助力。

五、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深化农业产业全产业链建设。以绿色食品产业为抓手,深入做好“土特产”文章,围绕优质粮油、茶叶、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一县一业”全产业链创建,新增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2个。打响郎溪茶产业品牌,以茶产业为依托,加快建设集加工、销售、茶具、茶文化、检测中心于一体的茶产业文创园,打造“一地六县”绿色农产品(茶叶)示范基地。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8个。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新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10个以上、家庭农场80家以上。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全环节覆盖。建设系统完善的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党建引领村社共建”。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确保一产增加值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120亿元以上。

(十五)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鼓励支持发展农产品初(粗)加工,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保鲜冷链设施,确保新增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7个,库容1900立方米以上,新改扩建清洁化加工茶厂2座以上。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科研院所建立稳定合作,支持企业引进先进加工设备,强化技术革新和产品创新。聚焦产业链高端领域和头部企业,发挥各类产业协会的纽带作用,深入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双招双引”,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力争2023年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超115亿元,农产品加工总产值和农业总产值之比达3以上。

(十六)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以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掘乡村多元价值为方向,融合农文旅、贯通产加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扎实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整合产业资源、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按照“依托产业、绿色休闲、特色文化、带状发展”的发展思路,培育乡村体验式、康养旅居式、都市观光休闲农业等旅游业产品,积极发展有特色、多层次的生态休闲旅游农业。开展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和精品线路打造。持续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体系,促进农村消费扩容升级,培育年网销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2个。

(十七)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全力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等涉农问题整改。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不低于85万亩次,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持续推进农作物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建立“三大主粮”等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区7个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6%。力争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83%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废弃农膜回收率达83%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持续推进河湖长工作做实做细,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争取2023年省级考核获得激励县奖励。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大力发展国家储备林。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持续防范松材线虫、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物种入侵蔓延。

六、大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八)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继续推进“三大革命”、“三大行动”。改造提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000户,不断完善农村厕所管护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公厕建设和管理。深化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和美丽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因地制宜推广多种治污方式,确保污水处理率提高至29.8%。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强化“生态美”超市积分制管理,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改革。完善河湖划定成果,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实施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完成以村组入户道路建设为基础,提升村组内公共基础设施为内容的100个重点自然村整治任务。改善村庄整体设施和环境,以2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为牵引,打造“茶乡画郎·溪引八方”的秀美图景。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30个。建成2022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4个,建设2023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3个、市级美丽乡村中心村4个。

(十九)继续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确保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9%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达96%以上。加快交通设施建设,实施自然村通联网路21.239公里,实施县乡道升级改造建设14.9公里。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7户,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继续推动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推进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农业、智慧物流建设。力争所有行政村开通5G信号。

(二十)持续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供给。持续加大教育投入,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布局,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将符合条件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劳动实践教育范围。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筹安排“百医驻村”“千医下乡”“万医轮训”,继续组织实施“百千万”工程。完成“智慧中药房建设”。继续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2023年实现我县97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做好352020届定向委托培养乡村医生毕业生就业安排工作。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理业务指导频次。开展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培训,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能力督导力度。推进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重点人群信息摸排登记,针对65岁以上、有基础性疾病等重点人群开展分类救治,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建立低保、特困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审核、确认流程,加大特殊人群临时救助力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提高机制,持续扩展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场景。推进农村敬老院服务提升,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建设,落实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

七、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二十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党建“三树三抓三提”行动,强化各镇(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建强乡村党组织体系。加强乡镇、村集中换届后班子建设和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农村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和“擂台比武”活动,建好乡村干部实训基地。坚持大抓基层,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和示范带动效应,大力开展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全县镇(街道)实现社工站建设全覆盖。严把发展党员程序关、资格关,落实政治审查、发展党员两级预审等制度,着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强化在职党员、无职党员、流动党员、退休党员、老弱党员等不同党员群体分类精细化管理,推动形成覆盖全体党员、管理方式多样的党员教育管理新格局。推深做实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走在前、创示范”行动,加强3个选点村项目建设,聚力实现“党建强、产业旺、人才兴、乡风好、生态美”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精简村级工作机构和牌子,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

(二十二)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深化“党建+三治”,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压实镇(街道)责任,推动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全面落实县四大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到组入户”、村“两委”班子成员“包片遍访入户”三级联系包保走访机制,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全面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逐步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提升乡风文明水平。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多网合一”工作,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建成“4+N”网格管理体系和“1+1+X+X”基础力量体系,实现网格体系常态化规范化运转。纵深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村。

(二十三)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丰富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创建评选以及五好家庭、两香家庭、十星清洁户等特色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宣传推广活动,推广实施道德积分制。持续深化移风易俗,着力革除婚丧事大操大办、高价彩礼、铺张浪费、人情攀比、借机敛财等陈规陋习。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弘扬传统优秀文化。深入推进艺术乡村建设,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打响“皖南星7天”艺术乡村郎溪品牌,丰富活动载体,不断扩大影响力。加强农村宗教活动常态化管理,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的综合治理和依法打击力度。

八、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二十四)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完善农业“标准地”的净地标准、土地流转、招商引资机制,做好净地发包招引工作。推动“标准地”改革试点向农业全产业链延伸,实施“小田变大田”3.2万亩以上。持续推进省级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改革工作,托管服务面积10万亩以上。健全各级农村产权交易和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村组探索土地股份合作、整村(组)流转,力争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例达64.5%300亩左右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占47%以上。

(二十五)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三变”改革成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加强农村“三资”监管。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其他经营主体开展以股份合作为主的“三变”改革,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经济实体。拓展延伸“四靠”模式,继续实施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支持村居抱团发展,大力发展服务经济,确保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达60%以上,开展产权分红的村稳定在50%以上。

(二十六)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切实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完善符合县域实际的配套政策,多路径探索盘活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模式。审慎稳妥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建设。

九、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二十七)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进一步把“三农”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县、镇(街道)、村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完成辖区走访任务,统筹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三农”工作水平,切实加强领导能力和工作作风建设。统筹发挥“五大振兴”专项小组牵头单位作用,实行常态化调度,形成一抓到底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机制,定期通报各地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开展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表彰评比。强化县委农办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

(二十八)进一步保障“三农”财政投入。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全年农林水支出正增长,且增幅高于一般公共预算增幅。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2023年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不低于9.6%。围绕“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农业绿色发展”“生态保护和修复”等重点领域,加大项目谋划、申报,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已上报项目跟踪对接,积极争取上级更多投资支持。做好农业农村领域以工代赈工作。

(二十九)进一步加大金融创新支农力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共同富裕”信贷模式,提升乡村振兴的金融供给能力。全面推行“党建+信用”,深入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省农业产业化专项基金、省农担公司、市瑞丰担保公司支持,会同相关银行共同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信贷支持。

(三十)进一步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乡土人才“四带”行动计划。探索实施乡土人才培育评价改革,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加强乡村产业人才、公共服务人才、乡土人才、新乡贤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高素质农民150人。积极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新徽菜 名徽厨”和新时代郎溪工匠培育工程,全年培训农民工不少于3000人次,培养徽菜师傅不少于220人次。持续组织开展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评选,大力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能工巧匠、传统艺人。

(三十一)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依据“融合发展·以工助农”和“美丽花木·天际茶海”片区规划,加强项目建设,突出示范亮点,在“产业强、生态美、乡风好、治理优、农民富”上有新的突破和发展。大力推进“115”示范创建,指导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十字镇、凌笪镇下吴村、涛城镇梅村村、梅渚镇周家村、新发镇官桥村、姚村镇夏桥村)以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把惠农富农作为示范工作的着力点,创新破解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民增收等方面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模式、新路径、好经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累经验、趟出新路,打造乡村振兴郎溪样板。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1.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建设百亩示范方3个、高产攻关田3个,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74.45万亩、产量27.5万吨以上,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新增0.1万吨县级储备规模,坚决管好地方储备粮食,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发展优质专用粮43万亩,推行“订单生产”,严格落实“单种、单收、单储、专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实施稻油、稻麦、再生稻模式攻关和水稻绿色增产模式集成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推进水稻集中育秧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育秧中心2个、粮食烘干中心2个、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1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相关镇、街道)

5.大豆面积达到1.2万亩。扩种油菜1.19万亩,面积达到6.29万亩,实施1.4万亩“冬闲田扩种油菜”项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6.实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新增种植面积960亩,总面积达到1.2万亩。(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7.新增补贴重点向种粮主体倾斜,对300亩以上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实行“白名单”制度并叠加补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8.持续推进设施蔬菜发展,新增设施基地200亩,设施蔬菜播种面积达到0.5万亩(含复种),改造提升保障性蔬菜基地,大力推广大棚绿色高效栽培技术。(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9.推进家禽高标准立体笼养改造和生猪现代化养殖场建设,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等绿色高效养殖模式,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1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10.稳定家禽生产,夯实生猪养殖基本盘,规模猪场不低于4 个,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2500头左右,加快推进皖垦集团商品蛋鸡等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11.水产品总产稳定在2.68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12.大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培养一批引领型、成长型农业企业,确保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7%(责任单位:县科技经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13.新收集保存农业种质资源7份,完善省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场1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14.发展智慧农业,新增数字农业工厂1个,数字农业应用场景1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相关镇、街道)

15.继续开展特色农机补短板研制工作,全县研制特色农机产品1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16.力争经济作物和畜牧、渔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率达50%,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4.5%(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17.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三区三线”划定的48.5767万亩耕地和43.4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18.新建1.7万亩、改造提升1万亩高标准农田,逐步推动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涛城镇、新发镇、飞鲤镇、凌笪镇)

19.开工建设港口湾水库(郎溪段)灌区工程、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南丰圩段工程、郎源水库特征水位调整工程、11 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启动荡南湖排涝泵站工程、老郎川河建设圩段及涛城段防洪工程、梅渚镇人民一级站灌区工程和2023 年度水土保持(团结圩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相关镇、街道)

20.持续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强化网格管理,不断完善部门筛查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范围、落实帮扶措施、促进问题解决。持续抓好“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提高到65%,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2.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强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与其他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绩效,全面加强资金安排和拨付使用管理。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衔接)项目资产。(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3.加快“一县一业”全产业链创建,新增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2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4.打响郎溪茶产业品牌,以茶产业为依托,加快建设集加工、销售、茶具、茶文化、检测中心于一体的茶产业文创园,打造“一地六县”绿色农产品(茶叶)示范基地。(责任单位:涛城镇、县农业农村局)

25.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8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6.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新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10个以上、家庭农场8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7.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8.确保一产增加值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12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29.确保新增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7个,库容1900立方米以上,新改扩建清洁化加工茶厂2座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0.力争2023年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超115亿元,农产品加工总产值和农业总产值之比达3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1.培育乡村体验式、康养旅居式、都市观光休闲农业等旅游业产品,积极发展有特色、多层次的生态休闲旅游农业。(责任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2.持续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体系,促进农村消费扩容升级,培育年网销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2个。(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3.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不低于85万亩次,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4.建立“三大主粮”等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区7个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6%(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5.力争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83%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废弃农膜回收率达83%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6.持续推进河湖长工作做实做细,争取2023年省级考核获得激励县奖励。(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7.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大力发展国家储备林。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8.继续推进“三大革命”“三大行动”。改造提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000户,不断完善农村厕所管护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公厕建设和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39.深化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和美丽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因地制宜推广多种治污方式,确保污水处理率提高至29.8%(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0.常态化实施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完成以村组入户道路建设为基础,提升村组内公共基础设施为内容的100个重点自然村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1.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30个。建成2022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4个,新申报建设2023年度3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4个市级美丽乡村中心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2.巩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确保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9%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达96%以上。(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3.加快交通设施建设,实施自然村通联网路21.239公里,实施县乡道升级改造建设14.9公里。(责任单位:县交运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4.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7户,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5.继续推动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推进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农业、智慧物流建设。力争所有行政村开通5G信号。(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数据资源局、县科技经信局、十字镇、涛城镇,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6.持续加大教育投入,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布局,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7.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筹安排“百医驻村”“千医下乡”“万医轮训”,继续组织实施“百千万”工程。完成“智慧中药房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委,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8.2023年底实现我县97所村卫生室(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5所)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做好352020届定向委托培养乡村医生毕业生就业安排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委,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49.推进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重点人群信息摸排登记,针对65岁以上、有基础性疾病等重点人群开展分类救治,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委,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50.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提高机制,持续扩展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51.推进农村敬老院服务提升,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建设,落实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52.深入推进基层党建“三树三抓三提”行动,强化各镇(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建强乡村党组织体系。(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53.推深做实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走在前、创示范”行动,加强3个选点村项目建设,聚力实现“党建强、产业旺、人才兴、乡风好、生态美”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54.进一步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精简村级工作机构和牌子,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55.深化“党建+三治”,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压实镇(街道)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56.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57.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58.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创建评选以及五好家庭、两香家庭、十星清洁户等特色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59.大力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宣传推广活动,推广实施道德积分制。持续深化移风易俗,着力革除婚丧事大操大办、高价彩礼、铺张浪费、人情攀比、借机敛财等陈规陋习。(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60.完善农业“标准地”的净地标准、土地流转、招商引资机制,做好净地发包招引工作。推动“标准地”改革试点向农业全产业链延伸,实施“小田变大田”3.2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61.持续推进省级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改革工作,托管服务面积10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62.健全各级农村产权交易和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村组探索土地股份合作、整村(组)流转,力争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例达64.5%300亩左右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占47%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63.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三变”改革成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加强农村“三资”监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64.拓展延伸“四靠”模式,继续实施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支持村居抱团发展,大力发展服务经济,确保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达60%以上,开展产权分红的村稳定在50%以上。(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65.切实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完善符合县域实际的配套政策,多路径探索盘活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模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66.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三农”工作水平,切实加强领导能力和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机制,定期通报各地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67.审慎稳妥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68.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2023年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不低于9.6%(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69.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共同富裕”信贷模式,提升乡村振兴的金融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70.深化乡土人才“四带”行动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150人。积极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新徽菜 名徽厨”和新时代郎溪工匠培育工程,全年培训农民工不少于3000人次,培养徽菜师傅不少于 220人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总工会,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71.深入推进2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在“产业强、生态美、乡风好、治理优、农民富”上有新的突破和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农办,配合单位:十字镇、梅渚镇、新发镇、毕桥镇)

72.大力推进“115”示范创建,指导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新破解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民增收等方面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模式、新路径、好经验。(责任单位:县委农办,配合单位:十字镇、涛城镇、梅渚镇、新发镇、凌笪镇、姚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