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凌笪镇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22 09:13
来源:凌笪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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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镇印发《2023年度凌笪镇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郎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郎溪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23年度凌笪镇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镇政府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保证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方案由凌笪镇自然资源规划所牵头起草初稿,征求凌笪镇相关站所负责人、各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意见。同时,多次组织人员与县林业发展中心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进行沟通交流,确定了《方案》的主要内容。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后在镇党政会议上研究通过,最终形成了《2023年度凌笪镇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四、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教育,预防火灾出现,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五、主要任务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凌笪镇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凌笪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指挥长由镇级林长担任,副指挥长由镇级副林长担任。成员由镇机关站所负责人、各行政村林长组成。
主要职责:拟订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贯彻落实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县政府的决定;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各级政府和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指挥所成员单位职责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森林火灾日常所有工作以及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人武部、应急办: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其它相关消防部队参加护林防火工作;根据需要就近调集兵力,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派出所:组织火灾发生地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和查处;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民政所:负责指导和协调受灾群众的安全转移、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财政所:按照《郎溪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纪检部门: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追究工作。
各行政村两委:积极配合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辖区域的森林防火所有工作,并做好发生火灾时的组织协调作用。
六、创新举措
凌笪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设在凌笪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指挥所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负责落实指挥所各项指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指挥所建立与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指挥系统,建立全镇统一的信息技术交流平台;督促、指导各行政村、林场和有关单位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开展森林防火演练;承担指挥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保障措施
本着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就近调动,统一指挥。
第一梯队:各行政村、林场和其他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就近及时扑救。
第二梯队:当地林业、公安、民兵预备役部队等,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根据扑火需要就近调集。
第三梯队:毗邻乡镇、国有林场和有关单位森林防火队伍,由前线指挥所和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根据火情需要请求上级防火指挥部后,就近调集。
镇政府、各行政村、林场和其他有关单位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重点火险区要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保持完好,保证战时应急调用。
八、政策咨询
咨询地址:凌笪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规划所
咨询电话:05637609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