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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303-00041
组配分类: 隐患管理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三月份全县燃气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郎安办〔2023〕22号
生成日期: 2023-03-17 发布日期: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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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三月份全县燃气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郎安办〔2023〕22号
生成日期: 2023-03-17
发布日期: 2023-03-17
关于三月份全县燃气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3-17 10:14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各燃气企业

根据转发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办202317号)要求3月7日至8日住建局邀请第三方燃气专家全县液化气供应站和及部分餐饮燃气使用场所进行了抽查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主要对液化气企业所属的各镇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及餐饮燃气使用场所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液化气供应站25家,使用燃气的餐饮单位11家,重点检查了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安全设备设施配备,抽查了餐饮燃气使用场所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有无违规存放液化气钢瓶,此次检查共发现各类燃气安全隐患60余处(详见附件)。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瓶装液化气供应站一是部分燃气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如鑫鑫燃气公司姚村钱进供应站、金泉燃气公司飞鲤陈万年供应站送气工未穿防静电工作服;二是部分液化气供应站气瓶超量存放,如新源燃气公司梅渚供应站储存气瓶35个,超过级瓶库存放气瓶标准;三是部分供应站值班制度执行不到位,如城区东级供应站(汽车站对面)现场无值班值守人员;四是各液化气送气工上户安检力度不大,不能做到随送随检,安检单填写随意。

餐饮燃气使用场所:一是餐饮用户普遍存在用气安全意识不高的问题,如燃气气瓶离灶具安全距离不足、现场无灭火器或灭火器配备不足等;二是部分餐饮单位燃气具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如燃气灶无熄火保护装置、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燃气连接软管中间有接口、开设三通分流等。三是燃气报警装置安装的问题,如部分餐饮单位报警器安装位置过高、且未安装紧急切断阀、报警器断电等;四是大部分餐饮单位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五是部分餐饮用户在同一场所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液化石油气两种气源。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隐患整改闭环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详见附件)请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督促落实整改。各燃气企业立即按要求开展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请相关燃气企业于325日前将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整改情况报告盖章后上报住建局。请各镇、街道餐饮用气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闭环,于330日前将整改情况汇总盖章报送住建局

(二)继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各燃气企业要结合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和具体落实措施,深入推进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此次查发现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餐饮燃气使用场所、液化气供应站、灌装站等安全风险隐患,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隐患闭环,追本溯源,规范管理,防范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

(三)广泛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城镇燃气设施安全法规、安全用气常识、安全防护知识宣传教育,通过电视、短信、微信、宣传册等多种媒体形式,使安全用气意识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观念和安全防护技能。同时燃气供应公司应当制作燃气用户须知并及时发放到用户手中,完善燃气用户档案信息。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