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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查城区小服装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9 发布日期: 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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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督查督办及问责情况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查城区小服装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9
发布日期: 2022-12-09
【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查城区小服装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09 11:52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办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郎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郎溪县城区小服装加工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郎安〔2022〕16号)文件要求,12月8日,县政府督办室对城区小服装加工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具体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工作排查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在县安委办调度下,小服装整治工作专班共出动130多人次对城区小服装进行了拉网式摸排和联合执法检查。经查,城区小服装加工企业(个体)262家(郎步46家、郎川216家),共有缝纫机6206台,从业人员3845人;其中3人以上小服装加工198家(22家无照),处于停业状态7家,2人及以下64家(无照),排查期间共发放告知书360余份,排查隐患873处,已责令立即改正173家,责令停业整顿1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78家(市场监管局17家,派出所61家)。县安委办根据前期集中整治检查情况,组织街道、相关成员单位对城区内170家小服装业主召开了4次安全隐患整治推进会和交办会,集中下达了170份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2月5日,县安委办调度相关部门对无营业执照的小服装加工厂进行回头看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要求期限改正。

(二)各单位工作开展及检查情况。应急局(安委办)牵头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调度会商会5次,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持续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发出工作简报4期;工作提示函2份;督办函1份;工作阶段报告1份县科技经信局牵头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调度会商会5次,抽调1名工作人员至县安委办。郎川街道共检查小服装加工企业(个体)216家,从业人数3022人,机器数4867台,其中无证经营共76家(其中2人及以下58家)、停业7家,发放告知书209份,排查隐患793处。分批次组织开展3次小服装安全隐患整治交办会,发整改通知书135份,下达率100%。郎步街道共检查小服装加工企业(个体)51家,其中无证经营共9家(其中2人及以下6家)。发放告知书51份,排查隐患159处,对51家小服装集中下达隐患限改通知书,下达100%。消防大队全面参加小服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现13类消防安全隐患。逐个列出整改清单,对接街道(社区)召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推进会和交办会,现场布置整改工作,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72份。市监局共发现无照经营行为17起,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并针对性开展一对一的整改指导。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2户其中申请办理营业执照6户(均已制定一户一策的整改方案),停止经营活动6户其余5户正在整改中县住建局派两名专职执法人员并安排技术专家全程参与集中整治行动,共发现房屋质量隐患83条涉及65家小服装加工厂,问题主要集中在装修时开设门洞口未设置过梁,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65份。县生态环境分局重点检查小服装加工厂涉环保方面问题,存在环保问题97家,目前已完成整改95家,剩余2家正在整改中。县城管局在集中整治中,共检查小服装厂216家,发现13家疑似违建(室内开挖4户、户内搭建7户、室外楼梯2户),无审批设置广告牌212家,下达责令限期通知书67份(其中店招65份,违建2份)。县公安局自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检查小服装厂167 家,出动警力180余人次,发现隐患328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58份。

(三)各单位跟踪隐患整改情况。郎川街道对全部无证经营18家、停产7家小服装加工企业进行回头看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目前有1家已上报整改完成(一本制衣)。郎步街道对部分小服装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目前已整改规范8家,整改率为16%。消防大队前期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72份,(分别于12月10日、12月13日、12月16日、12月20日到期)。12月5日至7日,对灿灿服装厂和云凯服装厂进行整改指导,指导馨兰服装厂迁入新址,鉴于目前整改通知书未到期,到期后再开展综合执法。县市监局已完成整改13户,整改率76%,其中申请办理营业执照7户(均已制定一户一策的整改方案),停止经营活动6户。其余4户正在整改中(整改截至日期为12月25日)。住建局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65份,(分别于12月10日、12月13日、12月16日到期),目前已整改规范6家,整改率10%,其中20家已采购材料,准备整改中,39已督促其限期整改,下步继续对未整改小服装企业进行回头看。生态环境分局已完成整改95家,整改率98%,剩余2家预计于12月中旬完成整改。城管局下达责令限期通知书67份(其中店招65份,违建2份)。目前已整改完成10家,2家存在违建行为的,12月12日将进行现场督查。公安局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58份。目前已整改规范10家,整改率为17%,后续整改工作正在跟进落实中。

二、存在问题

(一)责任意识需压实。各部门履行各自职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从整改的数据来看,有些部门整改率偏低,需要加强督促小服装业主完成整改;从推进各单位推进整治工作方面,有些单位呈疲软态势,不能只检查,只告知,要拿出具体整治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部门执法联动有待提升。一是执法力度还需加强,截至目前,市场监管、派出所、消防、住建等部门只下达了责令整改,暂无行政处罚、查封和关停等处罚措施,对小服装加工业主震慑不够,暂未达到明显的整治成效。二是日常执法联动配合暂无机制,暂时以县安委办统筹组织为主。

三、工作建议

(一)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推进联合执法。一是属地街道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联合各职能部门对在整改期限内的小服装加工企业(个体)进行业务指导和现场督促,对逾期未整改的,由街道配合消防、住建、城管、公安派出所等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二是针对25家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建议采取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断电。三是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对无照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整改取缔。

(二)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控制增量。一是积极探索依法依规控制小服装生产企业(个体户)增量措施,建议市监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积极利用服装生产场所限制条件,对不符合生产场所条件的小服装生产企业(个体户)坚决不予以登记注册营业执照。二是在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市监部门要与街道办事处紧密配合,利用执照办理3天缓冲期,由各街道办组织社区查看其是否符合《郎溪县城区小服装生产企业(个体户)房屋及消防安全整治基本要求》,如果不符合,应积极告知并引导其在达到该《基本要求》之后,再予以办理营业执照。三是市监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郎溪县城区小服装生产企业(个体户)房屋及消防安全整治基本要求》的,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进行停业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定期调度整改。逐步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日常生产安全监管和严控增量。完善联动机制,街道和派出所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查,做到月巡查季覆盖。市场监管、消防、公安、城管、住建、生态环境等执法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加强执法力度,实现露头就打的震慑力。县安委办组织在每季度安委会议和相关专题会议上定期调度通报,持续巩固城区小服装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成果。